Skip to main content

健身中心結業,消費保障你要知!

健身中心結業,消費保障你要知!

近年市民健康意識逐漸抬頭,不少人都會購買健身中心會籍,希望透過健身,追求健康和完美體態。雖然消委會一直提醒消費者應盡量避免以預繳方式進行大額消費交易,以減低損失,但健身中心的營運模式普遍涉及預繳式消費,萬一遇上健身中心結業,消費者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文章內容

  1. 健身中心結業並建議顧客過渡至另一健身中心,應否答應?
    消費者事前應向健身中心瞭解及考慮以下事項,再作決定:
    • 過渡計劃是否牽涉任何額外收費
    • 如何計算已預繳款額及尚未使用之服務
    • 要求預先提供過渡時需簽署的文件及條款細則
    • 若不接受過渡安排的後果,例如:如何按照合約條款賠償,或退還預繳款額及按金
    • 是否同意把個人資料提交予另一間健身中心
       
  2. 健身中心結業,消費者要留意甚麼,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 向健身中心瞭解所剩餘的預繳款額、尚未使用的服務,以及如何取回在儲物櫃內的個人物品等安排。
    • 退款方面,可留意以下事項:
      • 消費者如用信用卡一筆過繳付款項,應盡快聯絡信用卡發卡公司,連同簽賬單及購買單據/合約副本,嘗試要求信用卡發卡公司代為向健身中心之商戶銀行追討尚未使用的預繳部份
      • 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消費者,實際上是與信用卡公司簽訂借貸合約,在一般情況下,即使健身中心結業,消費者仍需負起定期還款的責任
    • 妥善保存所有與健身中心有關的合約或收據等文件,或有助日後出現爭拗時提供佐證
  3. 健身中心結業清盤,消費者會否獲得賠償?
    • 商戶結業及清盤,其資產一般需先用以償還較優先債權人的債務,消費者只能以無抵押債權人的身份,在其他債權人,例如清盤公司僱員、政府、有抵押債權人等分得賠償後,如仍有餘額,才可得到賠償,故此,健身中心結業清盤後,或有機會無法取回或享用已購買的產品或服務,甚或由健身中心手上取得賠償或退還預繳款額及按金
  4. 健身中心停止營業代表結業嗎?消委會能否跟進?
    • 若健身中心已全線停止營業,而本會亦無法與公司負責人聯絡的話,本會一貫使用之調停方式或已不適用
    • 健身中心一旦清盤,不論是自行申請清盤或被人申請清盤,一般情況下都會提供正式通知委託臨時清盤人接管有關公司,因此消費者亦可以留意健身中心的官方公布,並按指示聯絡臨時清盤人作下一步處理,例如登記成為債權人
  5. 健身中心明知將會停業,未能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但仍不斷推廣招生意,會否涉及違反 《商品說明條例》?
    •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
    • 假若消費者懷疑健身中心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向香港海關舉報,本會亦可以代為將個案轉介香港海關跟進
  6. 消委會為何建議在健身及美容業引入法定冷靜期?
    • 部分美容院和健身中心多年來的經營手法一直為人詬病,一些業界的害群之馬以高壓銷售手法、軟硬兼施,強迫消費者預繳大額消費,過去數年本會屢次透過公開點名行動作出警示。例如在2019年,本會點名4間健身中心,強烈譴責其經營手法,以不諳世事的年輕人為主要銷售目標,可參考以下鏈結:https://www.consumer.org.hk/tc/press-release/fitnesscentre
    • 本會在2018年發表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提出在特定交易模式外(包括非應邀或遙距合約),或指定行業,例如健身、美容及時光共享等,推行強制性冷靜期,讓消費者可在指定期限內無條件取消涉及這些行業的預繳式合約,提升消費者的保障。詳情可參考以下鏈結:https://www.consumer.org.hk/tc/press-release/report-cooling-off
    • 2019年政府就引入強制性冷靜期諮詢公眾,本會支持諮詢文件中提出,在特定行業引入7個曆日的冷靜期,和14個曆日的退款期,以便消費者有充裕時間處理退款安排
    • 政府在《施政報告》指出,計劃於2020年年初就美容和健身中心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的建議發表公眾諮詢報告,以及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 有關法定冷靜期的立法工作,其後因社會事件和疫情而停頓,未竟全功,本會期望可盡早完成立法,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這篇文章對您有用嗎?

Please 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