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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致力成為消費者信賴的聲音,為消費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本會肩負維護消費者福祉、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的責任。「消費者」包括購買貨品和服務、及購入、抵押和承租不動產的人士。

 

致力:

  • 倡議 消費者權益
  • 促進 建設性討論以制定保障消費者的政策
  • 加強 消費者維護本身權益的能力

 

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會分別為消費者及商界訂定工作方針,並聯繫其它相關界別,包括傳媒和政府。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搜集、接收及傳遞有關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信息

本會進行產品測試,為消費者提供客觀、中肯的信息,令他們注意產品的安全,並作出適當的選擇。

 

  • 測試及研究報告:《選擇》月刊定期發表產品測試及研究報告;當發現未符相關標準或規定,本會會隨即通知政府執法部門跟進,及建議製造商及代理商作出相關改善
  • 產品研究報告:為消費者提供資訊及分析產品的聲稱是否屬實
  • 國際間交換有關危險產品信息:透過與外地消費者機構的聯繫,定期接收外地危險產品的資訊

 

本地消費者對於不同類型的服務資訊需求殷切。本會經常進行各項調查,包括貨品及服務用家經驗調查及價格調查,如: 嬰幼兒奶粉價格調查、年度超市價格調查、教科書價格調查等,以供消費者參考。

  • 《選擇》月刊:發布各項產品及服務測試報告,並向消費者發放建議和意見
  • 消費者委員會網站、社交媒體平台影片頻道:跨媒體發布最新市場及時資訊和本會最新動向
  • 全方位格價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資訊工具
  • 公眾推廣活動
    • 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 十大消費權益新聞選舉
    • 315全球消費者權益日
  • 與傳媒緊密聯繫:定期舉行記者招待會,發放新聞稿並回應傳媒查詢

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在1987年發表的《我們的共同未來》報告提到:「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本身需要的發展模式。」

本會透過產品測試及發布資訊,推廣可持續消費,幫助消費者選擇較環保的產品,以達到保護自然資源,減少廢物的目的。

本會致力透過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動、講座、工作坊及導師培訓,提升社會不同階層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包括年輕學子、銀髮一族及特殊需要人士,並協助他們吸取實用知識,知所選擇,做個負責任的消費者:

 

  • 於小學推展「2038地球人計劃之可持續消費旅程」

  • 推出「智醒消費學堂」

  • 培訓退休人士/準長者成為「智齡消費教育大使」

  • 支援特殊需要人士應對日常消費陷阱

 

接收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本會提供便捷的諮詢及投訴服務,為消費者提供消費及相關資訊,並以調停人的身份,協助消費者及商戶排解兩者之間的糾紛

     

    年度

    2019-20

    2021-22

    2022-23

    個案總數 (宗)

    26,545

    29,207

    31,996

    可跟進個案15,98220,21422,108

    調停成功率

    62%

    66%

    64%
    • 調停消費投訴:在投訴有充分理據但店方拒絕合作的情況下,投訴人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訴,本會會在可能的範圍內提供意見。

     

    • 點名公布不良商店

     

    • 與警方及海關合作,遏止不良營商手法

     

    根據所得資料採取相應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消費者的權益應受法律保障。本會一向關注影響消費者權益的法律發展,盡力向政府表達意見,以改善及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權益。

     

    消費者八大權益

    • 滿足基本需要
    • 獲得安全保障
    • 發表意見
    • 取得正確資訊
    • 接受消費者教育
    • 自由選擇
    • 有索的權利
    • 享有可持續發展及健康的環境

     

     

    1962年,已故美國總統甘迺迪率先提出消費者的四大權益,包括獲得安全保障、取得正確資、自由選擇及發表意見的權利。隨著時代發展,已經演變成由國際消費者協會牽頭倡議、消費者委員會所致力維護的八大權益。

    鼓勵商業及專業團體制訂工作守則,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本會就市場行為的各個方面進行研究,分析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並鼓勵負責任的營商手法和公平競爭,從而讓消費者得享廉宜、多元化及高質量的產品及服務,達致更理想的經濟效益。

     

    • 鼓勵良好企業社會責任:與各行業緊密合作,推廣業界營商實務守則,提升服務質素
    • 回應諮詢文件:就政府及不同團體的消費相關議題提供意見

    本會積極與本地、內地及海外的夥伴機構或相關團體密切合作,致力促進消費者權益。

     

    • 本地:本會透過負責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競爭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政府保持緊密聯繫。此外,本會委員和職員參與本港多個公眾事務諮詢委員會、監管組織及法定機構,代表消費者向不同界別的組織提供意見。
    • 內地消費者組織:本會與內地的消費者協會緊密聯繫,互相交流資訊、轉介和處理投訴個案,並不時接待或提供培訓予來自各省市消費者組織和有關機構的訪港代表。
    • 地區及國際性合作:本會為「國際消費者(旗下合共逾200個會員來自超過100個國家或地區)的理事會及執委會成員

    承擔任何經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的其它職能

    消費者訴訟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項信託基金,於1994年11月依據信託聲明成立,目的是向消費者提供經濟支援及法律協助,令消費者有途徑尋求法律上的補償。本會是基金的信託人(以下簡稱「信託人」);而基金的管理委員會,會就尋求協助的個案是否符合資格及事件是否有充份法律理據,向信託人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