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声音,为消费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本会肩负维护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责任。「消费者」包括购买货品和服务、及购入、抵押和承租不动产的人士。
致力:
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会分别为消费者及商界订定工作方针,并联系其它相关界别,包括传媒和政府。
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本会的工作包括:
本会进行产品测试,为消费者提供客观、中肯的信息,令他们注意产品的安全,并作出适当的选择。
本地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型的服务资讯需求殷切。本会经常进行各项调查,包括货品及服务用家经验调查及价格调查,如: 婴幼儿奶粉价格调查、年度超市价格调查、教科书价格调查等,以供消费者参考。
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世界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在1987年发表的《我们的共同未来》报告提到:「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同时又不损及后代满足其本身需要的发展模式。」
本会透过产品测试及发布资讯,推广可持续消费,帮助消费者选择较环保的产品,以达到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废物的目的。
本会致力透过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讲座、工作坊及导师培训,提升社会不同阶层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包括年轻学子、银发一族及特殊需要人士,并协助他们吸取实用知识,知所选择,做个负责任的消费者:
于小学推展「2038地球人计划之可持续消费旅程」
推出「智醒消费学堂」
培训退休人士/准长者成为「智龄消费教育大使」
支援特殊需要人士应对日常消费陷阱
消费者的权益应受法律保障。本会一向关注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发展,尽力向政府表达意见,以改善及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权益。
消费者八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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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已故美国总统甘乃迪率先提出消费者的四大权益,包括获得安全保障、取得正确资讯、自由选择及发表意见的权利。随着时代发展,已经演变成由国际消费者协会牵头倡议、消费者委员会所致力维护的八大权益。
本会就市场行为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并鼓励负责任的营商手法和公平竞争,从而让消费者得享廉宜、多元化及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达致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消费者诉讼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项信托基金,于1994年11月依据信托声明成立,目的是向消费者提供经济支援及法律协助,令消费者有途径寻求法律上的补偿。本会是基金的信托人(以下简称「信托人」);而基金的管理委员会,会就寻求协助的个案是否符合资格及事件是否有充份法律理据,向信托人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