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诉讼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信托基金,目的是向消费者提供经济支援及法律协助,令消费者有途径寻求法律上的补偿。基金在下列情况为消费者提供协助:
消费者委员会是基金的信托人(以下简称「信托人」),基金的管理委员会,就寻求协助的个案是否符合资格及事件是否有充份法律理据,向信托人提供意见。
法律协助的方式可包括向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及委任律师及大律师代表申请人。由于寻求协助的个案通常已尝试所有其他解决纷争的途径(例如调停、调解等)而未获解决,因此法律协助并不包括协助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进行调解。
个别消费者或一群消费者,涉及的事件属于以下任何一类,可以申请基金的法律协助:
同时,你已尝试所有其他解决纷争的途径而未获解决,亦不符合任何形式的法律援助的资格。在适当情况下,信托人可运用其酌情权,决定是否对个案给予法律协助。
个别消费者或一群消费者,涉及的事件属于以下任何一类,可以申请基金的法律协助:
信托人在衡量是否批准对你给予协助时,会考虑各因素,特别是如下因素:
申请人并不需要经过指定的经济审查以符合申请条件。不过,信托人在决定是否接纳或拒绝某个申请个案时,可能会考虑申请人的财政状况。因此,基金可能要求你提供详细财政资源的资料。
信托人将会通知你申请是否已被接纳。如批准你的法律协助,信托人会在协议书上签署、写上日期及将一份协议书寄回给你保存。跟着,你的个案将会得到基金协助。
倘若你的个案未能胜诉,你不需要再缴付其他费用。基金会支付所有的诉讼费用及支出。不过,你要留意,若你的受助个案败诉是基于你的过失,又或因为你在申请协助时没有向信托人提供全部、真实及无误的资料,你将需负责信托人因你的个案及向你提供协助而引致的所有损失、诉讼费、支出、索偿、赔偿及法律责任。
倘若你的受助事项获得胜诉,你需要向基金缴付分担费用。分担费用计算如下:
不过,分担费用不会超出下列限额:可经由或实际经由小额钱债审裁处仲裁的受助事项的利益价值的25%;或其他受助事项的利益价值的50%。
你的受助事项被视作获得胜诉的情况包括你获判收取、讨回或保留或允许你持有金钱或财产、或你获得任何利益、或任何针对你的申索遭放弃。
信托人在适当情况下,可减除或宽免应缴付的分担费用。
就受助事项应付予你的所有金钱将首先付给信托人。取回的诉讼费用将以抵销为你的受助事项而支付的法律费用及及其他支出。所有其他金钱将支付信托人要求的应缴付分担费用,余额则会尽快支付给你。假若你的受助事项获得胜诉但不会因此而获得金钱上的赔偿,你需应信托人的要求,支付分担费用。
信托人会指派律师及在有需要时指派大律师处理你的案件。
信托人可在任何时候发出通知终止向你提供法律协助的协议。在这情况下,信托人将停止提供协助。而你和信托人双方不用向对方履行进一步义务或责任。
若信托人终止向你提供协助的协议是基于你的过失、或因为你在申请协助时没有向信托人提供全部、真实及无误的资料,你将需负责信托人因你的受助事项、向你提供协助及终止协助而引致的所有损失、诉讼费、支出、索偿、赔偿及法律责任。
本单张所载资料仅作为参考之用。你应详细阅读载于申请书及协议书内的条文,认清你本身及信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零二一年]
主席
林定国资深大律师,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副主席
邝祖盛律师,荣誉勋章
委员
林建康律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雷永昌医生
黄凤嫺女士
主席
余承章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罗沛然大律师
委员
区诗婷大律师
陈清珠女士
庄绍贤医生
周廷励大律师
范凯杰大律师
费中明律师,太平绅士
许伟强资深大律师
麦嘉晋先生
吴敏生大律师
黄凤嫺女士
日期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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