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本港推动消费者权益的法定机构,自1974年成立以来,坚定地倡议和拥护消费者权益。近半个世纪以来,市民日常生活,无论是以往的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以至街市行情,或是现在的5G上网、智能家电、网购及船运等,无不与消费息息相关;在现今不断演变的市场环境下,消委会的角色更形重要。
抱负
使命
致力
数码科技改变了今天的工作模式和消费习惯,日新月异的产品服务和推销手法伴随了前所未见的问题和争议。消费者委员会秉持服务宗旨,对市场变化时刻保持警惕,致力捍卫消费权益,助消费者作出明智决择。
《消费者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16章)
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本会的工作包括:
消费者委员会辖下设立不同小组,专责处理涉及产品测试、资讯科技、营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领域的消费者课题。小组成员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及持份者,为本会提供公平、公正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