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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继往开来 维护消费权益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成立于1974年,致力研究和倡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76年《选择》月刊面世,成为全球首本华文消费者杂志,至今仍为消委会推广消费者教育的旗舰刊物。

早在上世纪70年代起,消委会已成为「国际消费者联会」的重要一员。近年消委会更积极加强与两岸四地,以及邻近大湾区的合作,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科技发展一日千里,消费模式亦随之不断转变。迈向未来,消委会将拥抱科创发展,与时并进,继续为推动本港以至全球的消费者权益工作,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

 

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本港推动消费者权益的法定机构,自1974年成立以来,坚定地倡议和拥护消费者权益。近半个世纪以来,市民日常生活,无论是以往的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以至街市行情,或是现在的5G上网、智能家电、网购及船运等,无不与消费息息相关;在现今不断演变的市场环境下,消委会的角色更形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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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但亦同时关注可持续消费的概念
  • 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处理事务
  • 运作保持高透明度
  • 保持独立意见
  • 可让公众问责
  • 以主动、积极和坚毅的精神执行职能
  • 保护个人资料私隐

抱负

 

  • 本会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声音,为消费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使命

 

  • 本会肩负维护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责任。「消费者」包括购买货品和服务、及购入、抵押和承租不动产的人士。本会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声音,为消费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致力

 

  • 倡议 消费者权益
  • 促进 建设性讨论以制定保障消费者的政策
  • 加强 消费者维护本身权益的能力
  • 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会分别为消费者及商界订定工作方针,并联系其它相关界别,包括传媒和政府。
总干事的话

数码科技改变了今天的工作模式和消费习惯,日新月异的产品服务和推销手法伴随了前所未见的问题和争议。消费者委员会秉持服务宗旨,对市场变化时刻保持警惕,致力捍卫消费权益,助消费者作出明智决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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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例于 1977年7月15日开始执行,旨在将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为法团,界定其职能与权力,免除该会的委员及雇员对委员会及委员会属下各小组的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及就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本会的工作包括:

 

  • 搜集、接收及传递有关货品、服务及不动产的信息;
  • 接收及审查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投诉、以及不动产的购买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诉,并向他们提供意见;
  • 根据所得资料采取相应行动,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职人员提供意见;
  • 鼓励商业及专业团体制订工作守则,规管属下会员的活动;
  • 承担任何经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的其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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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辖下设立不同小组,专责处理涉及产品测试、资讯科技、营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领域的消费者课题。小组成员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及持份者,为本会提供公平、公正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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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会历史及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