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作為本港推動消費者權益的法定機構,自1974年成立以來,堅定地倡議和擁護消費者權益。近半個世紀以來,市民日常生活,無論是以往的柴、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以至街市行情,或是現在的5G上網、智能家電、網購及船運等,無不與消費息息相關;在現今不斷演變的市場環境下,消委會的角色更形重要。
抱負
使命
致力
數碼科技改變了今天的工作模式和消費習慣,日新月異的產品服務和推銷手法伴隨了前所未見的問題和爭議。消費者委員會秉持服務宗旨,對市場變化時刻保持警惕,致力捍衞消費權益,助消費者作出明智決擇。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216章)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設立不同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產品測試、資訊科技、營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小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及持份者,為本會提供公平、公正的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