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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訴訟基金半年度報告(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這是有關基金於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就財務狀況及受助個案進展的報告。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的總收入及支出分別為港幣284,290元及606,382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基金結餘約為港幣1,688萬元。

 

總覽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接獲11宗申請個案。加上在本報告期前已接獲的5宗申請個案,合共處理16宗申請個案。基金經詳細考慮後,對當中1宗申請給予資助,否決5宗申請,而9宗申請個案正在處理中,另有1宗申請個案在申請期間已獲解決。

 

繼續跟進的個案

  1. 物業相關服務 — 住宅屋苑管理公司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

    這宗案件所涉及的爭議是管理公司是否有充分理據,向住宅屋苑的業主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委託的律師要求代表管理公司的律師,披露更多會計紀錄作為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的理據。其後,管理公司與基金委託的律師互有信函往來,這宗個案仍在處理中。

     
  2. 放債人與財務中介 — 失實陳述和欺騙的申索

    受助消費者指稱因受到涉案放債人與財務中介誤導,借取按揭貸款。

    涉案放債人向受助消費者作出賠償,就此雙方達成完全和最終的和解。其後,基金委託的律師亦代表受助消費者,針對沒有就有關法律程序作出任何抗辯的財務中介,成功取得法庭判決。

     
  3. 美容產品及服務 — 追討預繳付款

    受助消費者在數年間多次向涉案國際美容品牌購入大量美容產品及服務,並預繳全數費用。正當大部分產品及服務尚未領取或享用時,涉案美容品牌通知受助消費者將於三個月内停止營運,並要求她在期間領取及享用所有購入的產品及服務。

    在本報告期間,雙方就和解進行商討。同時,考慮到雙方未必能達成和解,基金委託的律師亦為展開法律程序作出準備。

     
  4. 美容服務 — 威嚇性營商手法

    受助消費者指稱涉案美容院以威嚇性營商手法,包括未經同意下使用她的信用卡繳付款項,逼使她購買美容服務。

    在本報告期間,雙方交換證人陳述書及出席若干審訊前的聆訊。在得到基金的同意下,受助消費者與該美容院達成雙方滿意的和解及取得補償。

     
  5. 美容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

    受助消費者指稱因受到涉案美容院的誤導性銷售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的影響,購買美容療程套票,包括銷售人員在進行療程前沒有告知有關套票的價格。

    在快將展開法律程序前,受助消費者向基金表示基於個人理由,希望撤回有關申索。

     
  6. 美容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

    受助消費者指稱因受到涉案美容院的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的影響,一次過購買3個十分相似和昂貴的會員計劃。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委託的律師向該美容院發出法律行動前信函,該美容院否認法律責任。基金委託的律師正為在區域法院展開的法律程序進行準備工作。

 

受資助的新個案

  1. 私營骨灰龕場 — 拒絕容許骨灰安放

    受助消費者向涉案私營骨灰龕場購買一個龕位,待其母去世後用作安放骨灰。後來,該龕場基於收據上其母親的姓名與死亡證及身份證上的姓名有別,拒絕讓受助消費者安放其母親的骨灰。

    基金認為該龕場的營商手法不公平,而為這宗個案提供協助,對保障消費者權益具有重大意義,故此基金予以協助。於本報告期完結前,基金委託律師代表受助消費者,向該龕場採取法律行動。

 

基金申請個案統計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