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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訴訟基金半年度報告(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這是有關基金於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就財務狀況及受助個案進展的報告。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的總收入及支出分別為港幣55,161元及1,281,420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基金結餘約為港幣772萬元。

 

總覽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接獲10宗申請個案,加上在本報告期前已接獲的11宗申請個案,合共處理21宗申請個案。基金經詳細考慮後,對當中2宗申請給予資助,否決7宗申請,而12宗申請個案正在處理中。

 

繼續跟進的個案

  1. 美容服務 — 欺騙性失實陳述及不合情理行為的申索

    涉案美容院利用所謂「代言人計劃」以欺騙及不合情理的手法向受助消費者銷售美容服務。雖然受助消費者已取得勝訴,但被告公司沒有按照法庭判決作出賠償。

    為協助受助消費者執行有關判決,基金委託的律師成功向法庭就其中一間被告公司取得清盤令,並為受助消費者提交債權證明。

     
  2. 物業相關服務 — 住宅屋苑管理公司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

    這宗案件所涉及的爭議是管理公司是否有充分理據,向住宅屋苑的業主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在本報告期間,基金委託的律師向代表管理公司的律師發出法律行動前信函,及正籌備開展法律程序。

     
  3. 牙醫服務 — 未能提供或完成已預繳的療程

    涉案的6名受助消費者已取得勝訴,但被告公司仍未就其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療程作出退款。在本報告期間,基金委託的律師正協助受助消費者執行判決。

     
  4. 美容服務 — 人身傷害的申索

    受助消費者已取得勝訴,但涉案美容院仍未就受助消費者因接受美容服務而受傷作出賠償。在本報告期間,基金委託的律師正協助受助消費者執行有關的法庭判決。

     
  5. 放債人與財務中介 — 失實陳述和欺騙的申索

    受助消費者指稱因受到涉案放債人與財務中介誤導,借取按揭貸款。

    基金委託的律師為受助消費者作出申索,分別向涉案放債人與財務中介展開法律程序。在本報告期完結前,放債人將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就受助消費者的指稱作出否認,基金委託的律師則要求放債人就其抗辯提供進一步詳情。

 

受資助的新個案

  1. 美容產品及服務 — 追討預繳付款

    受助消費者在數年間多次向涉案國際美容品牌購入大量美容產品及服務,並預繳全數費用。正當大部分產品及服務尚未領取或享用時,涉案美容品牌通知受助消費者將於三個月内停止營運,並要求她在期間領取及享用所有購入的產品及服務。

    有鍳於涉案美容品牌的經營手法不當,而藉着為這宗個案提供協助,提醒消費者進行涉及鉅額金錢的預繳式消費,可面對一定風險。基金委託的律師正草擬向涉案美容品牌發出的法律行動前信函。

     
  2. 美容服務 — 威嚇性營商手法

    受助消費者指稱涉案美容院以威嚇性營商手法,包括未經同意下使用她的信用卡繳付款項,逼使她購買美容服務。

    基金認為這種不良營商手法在有關行業屢見不鮮,而為這宗個案提供協助,對消費者保障具有重大意義。受助消費者與基金簽署協議,正式接納基金的協助。

 

基金申請個案統計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