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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讼基金半年度报告(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这是有关基金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就财务状况及受助个案进展的报告。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的总收入及支出分别为港币55,161元及1,281,420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基金结余约为港币772万元。

 

总览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接获10宗申请个案,加上在本报告期前已接获的11宗申请个案,合共处理21宗申请个案。基金经详细考虑后,对当中2宗申请给予资助,否决7宗申请,而12宗申请个案正在处理中。

 

继续跟进的个案

  1. 美容服务 — 欺骗性失实陈述及不合情理行为的申索

    涉案美容院利用所谓「代言人计划」以欺骗及不合情理的手法向受助消费者销售美容服务。虽然受助消费者已取得胜诉,但被告公司没有按照法庭判决作出赔偿。

    为协助受助消费者执行有关判决,基金委托的律师成功向法庭就其中一间被告公司取得清盘令,并为受助消费者提交债权证明。

     
  2. 物业相关服务 — 住宅屋苑管理公司收取总部及专业行政人员费用

    这宗案件所涉及的争议是管理公司是否有充分理据,向住宅屋苑的业主收取总部及专业行政人员费用。在本报告期间,基金委托的律师向代表管理公司的律师发出法律行动前信函,及正筹备开展法律程序。

     
  3. 牙医服务 — 未能提供或完成已预缴的疗程

    涉案的6名受助消费者已取得胜诉,但被告公司仍未就其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疗程作出退款。在本报告期间,基金委托的律师正协助受助消费者执行判决。

     
  4. 美容服务 — 人身伤害的申索

    受助消费者已取得胜诉,但涉案美容院仍未就受助消费者因接受美容服务而受伤作出赔偿。在本报告期间,基金委托的律师正协助受助消费者执行有关的法庭判决。

     
  5. 放债人与财务中介 — 失实陈述和欺骗的申索

    受助消费者指称因受到涉案放债人与财务中介误导,借取按揭贷款。

    基金委托的律师为受助消费者作出申索,分别向涉案放债人与财务中介展开法律程序。在本报告期完结前,放债人将抗辩书送交法院存档,就受助消费者的指称作出否认,基金委托的律师则要求放债人就其抗辩提供进一步详情。

 

受资助的新个案

  1. 美容产品及服务 — 追讨预缴付款

    受助消费者在数年间多次向涉案国际美容品牌购入大量美容产品及服务,并预缴全数费用。正当大部分产品及服务尚未领取或享用时,涉案美容品牌通知受助消费者将于三个月内停止营运,并要求她在期间领取及享用所有购入的产品及服务。

    有鍳于涉案美容品牌的经营手法不当,而藉着为这宗个案提供协助,提醒消费者进行涉及巨额金钱的预缴式消费,可面对一定风险。基金委托的律师正草拟向涉案美容品牌发出的法律行动前信函。

     
  2. 美容服务 — 威吓性营商手法

    受助消费者指称涉案美容院以威吓性营商手法,包括未经同意下使用她的信用卡缴付款项,逼使她购买美容服务。

    基金认为这种不良营商手法在有关行业屡见不鲜,而为这宗个案提供协助,对消费者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受助消费者与基金签署协议,正式接纳基金的协助。

 

基金申请个案统计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