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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表格

投诉注意事项

 

  1. 若遇到消费纠纷, 请 阁下先与商户协商,以便事情尽快解决。如交涉不果,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由本会协助调停,解决争议。
  2. 请阁下如投诉表格所示,清楚提供阁下的姓名、联络地址/电邮地址、联络电话、商户资料、事件细节及与个案有关的文件副本(例如单据、合约、付款证明、信用咭付款单、银行月结单等)。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全,阁下的个案或许无法跟进,只能记录存档作为日后参考研究之用。
  3. 本会并非执法机构,亦没有调查或裁决的权力。本会是以调停方式处理投诉人和商户之间的纠纷,而调停能否成功,全赖商户合作及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因此个别案件或许未能达到投诉人的理想期望。假如纠纷无法透过调停解决,阁下可考虑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跟进(例如民事索偿)。
  4. 若在调停过程中涉及任何产品退回、送递、取回及/或更换,以及退款及/或支付任何款项的事宜,阁下必须直接与有关商户跟进。请勿将任何货品或现金/支票/现金劵交予本会职员。
  5. 消费者委员会是一所法定机构,负责保障及促进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以及不动产的购买人、按揭人及承租人权益。本会的法定职能包括:
    1. 收集、接受及传播关于货品、服务及不动产的资料,例如在本会的选择月刊、文章、社交媒体或其他媒体刊登案件信息;
    2. 接受及审查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的投诉以及不动产的购买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诉,并向他们提供意见;
    3. 采取其认为就所管有的资料而言乃属正确的行动,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职人员提供意见;
    4. 鼓励商业及专业组织制定实务守则,以规管属下会员的活动;及
    5. 承担其他职能以实现其目标。
  6. 阁下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资料、文件及材料(档案资料)视为保密,但可能会被用于与消费者委员会履行一项或多项法定职能有关的用途(相关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1. 审视、回应及跟进阁下的投诉以及阁下向消费者诉讼基金提交的申请(如有);
    2. 以不记名方式在本会的选择月刊、文章、社交媒体或其他媒体刊登案件信息;
    3. 向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以及获授权收取与执法、起诉及复检决定及/或获授权收取本会提供与消费者权益事宜有关的意见的机构披露档案资料;
    4. 处理针对被投诉商号有关的事件引起的其他投诉或消费者诉讼基金申请;
    5. 就促进本港消费者权益事宜,进行研究、考察报告及统计分析;
    6. 就促进本港消费者权益事宜,进行货品/服务的测试及研究;及
    7. 为改善本会投诉及谘询部的服务,邀请您参与问卷调查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回馈,及/或与您联系。
  7. 本会可能会为了相关目的将档案资料提供给本会的服务供应商,以严格按照本会指示代为处理。
  8. 除 (1)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述的目的,(2) 适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的豁免,(3) 法律要求的披露或 (4) 经阁下的同意以外,阁下载于档案资料或提供给本会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被使用、发布或披露。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阁下填写投诉表格或其他途径所提供与投诉有关的个人资料,可供消费者委员会作下列一项或多项用途:
    1. 审视、回应及跟进 阁下的投诉以及阁下向消费者诉讼基金提交的申请(如有);
    2. 处理针对被投诉商号有关的事件引起的其他投诉或消费者诉讼基金申请;
    3. 就促进本港消费者权益事宜,进行研究、考察报告及统计分析;
    4. 就促进本港消费者权益事宜,进行货品/服务的测试及研究;
    5. 为改善本会投诉及谘询部的服务,邀请您参与问卷调查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回馈,及/或与您联系;及
    6. 其他与消费者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能有关的目的。 
  2. 本会可能会将阁下提供的资料、文件、材料及个人资料披露予处理投诉的相关人士,包括被投诉的商号、政府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亦可能会披露予获授权收取与执法、起诉及复检决定及/或获授权收取本会提供与消费者权益事宜有关的意见的机构。本会亦可能会为了相关目的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提供给本会的服务供应商,以严格按照本会指示代为处理。
  3.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会被保留超过达致原来目的的实际所需。
  4. 阁下有权向本会查阅及更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资料要求应以书面向本会规管及政务主任提出,请注明个案编号(如适用) 。本会可能就处理查阅资料的要求收取成本费用,请阅览本会私隐政策。投诉表格正本及资料文件一般不会退还予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