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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藥是糖?過量食喉糖有健康風險!

是藥是糖?過量食喉糖有健康風險!

不少人都試過因為喉嚨痛而說話困難,吃喝吞嚥皆感痛楚。市面上有林林總總的喉糖,聲稱能紓緩喉嚨痛徵狀,還可殺菌。究竟喉糖含有甚麼成分?如何分辨含有西藥或中藥成分的「喉糖」與一般「喉糖」食品?如服用過量對身體有何影響?多吃會攝取多少糖份?

 

本會邀請中西醫和藥劑師等醫藥專家講述喉嚨痛的成因,並拆解喉糖的成分和服用喉糖不可不知的要點。

持份者意見

任何產品若符合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有關「藥劑製品」的定義,都必須符合安全、品質和成效方面的相關規定,並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後才可在香港合法銷售。

 

根據上述條例,「藥劑製品」(pharmaceutical product)及「藥物」(medicine)指

 

  1. 被表述為具有治療或預防人類或動物的疾病的特性;或
     
  2. 可應用或施用於人類或動物,目的是—
     
    1. 透過藥理、免疫或新陳代謝作用,以恢復、矯正或改變生理機能;或
       
    2. 作出醫學診斷。

 

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會在包裝上印有「HK-XXXXX」樣式的香港註冊號碼。巿民可使用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的網頁(http://drugoffice.gov.hk/eps/do/tc/consumer/search_drug_database.html)的「香港註冊藥劑製品搜尋」功能,以產品英文名稱或香港註冊編號,搜尋有關已註冊藥劑製品的資料。

 

衞生署表示,《中醫藥條例》訂明所有在香港製造或銷售的中成藥必須註冊,而註冊中成藥的外盒上會印有中成藥註冊編號,即「HKC - XXXXX」或「HKP - XXXXX」。選購中成藥時,應檢查藥盒上是否印有相關的中成藥註冊編號,以確保該產品為註冊中成藥。

符合《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食物」("Food") 定義的食品才受該條例規管,任何出售擬供人食用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另外,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

 

此外,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任何人在香港出售預先包裝食物,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預先包裝食物所加上的標記或標籤須以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兼用,列出食物名稱、配料表、保質期、特別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陳述、製造商或包裝商、重量或體積、能量值及營養素量等資料。違例者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安中心會就消委會轉介的樣本進行調查及適當跟進。就食物而言,市民亦應按照包裝上的說明和指引儲存及食用食品。

「得果定」的代理商向本會提交樣本#1和#2在衞生署註冊的資料證明產品具有聲稱的療效。該公司表示每人身體狀況不同,如有任何疑問,建議進食前諮詢醫生意見。

 

「特快靈」(#3)的代理商向本會提交本港衞生署批核其產品更改標籤資料的信件及由澳洲衞生部門發出的證書,證明該產品已通過當地的評估和獲得批核售賣。

 

「金嗓子」(#11和#20)的代理商表示,異麥芽酮糖醇食用量每天最多100克,即#20的食用量每天最多55片;並稱從未收到進食#20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查詢或投訴。

 

「必妥碘」(#12)的代理商表示,鹿角菜膠可抑制感染。該公司另表示鹿角菜膠廣泛用於食品中,相信不會對孕婦或哺乳期婦女產生任何不良影響,但強烈建議消費者在食用前諮詢醫護人員。該公司指由於食用喉糖存在窒息風險,不建議6歲以下兒童服用。

 

「利口樂」(#16和#17)的代理商表示,在其產品上標示的字眼「Soothing」只是一般良好感覺的描述,而非健康聲稱。該公司指由於該產品含有異麥芽酮糖醇這種可能具有通便作用的成分,不建議消費者過量食用,而每人服用後的反應可能不同,也視乎同一天食用了甚麼其他無糖食物。

 

「龍角散」(#18和#41)的零售商更正樣本上的糖含量資料,又表示,該公司是零售商,沒有有關健康功效等的詳細資料。

 

「龍角散」(#19和#34)的代理商表示,#34標示的「草本粉末」為甘草和枇杷葉等成分提取的粉末,而「草本提取物」則是薄荷、甘草、桔梗和菊花等提取物。#19及#34為一般食品,一般體質人士均適合食用,惟每人的身體狀況不同,如對該等產品的成分過敏或有疑問,進食前可諮詢醫生意見。該公司又稱是日本龍角散製造商「株式會社龍角散」官方授權的唯一港澳代理商,而有關生產商現時只授權4款龍角散日本原裝正貨產品經該公司協助進口到香港市場銷售及推廣,而包裝背面的中英文標籤務必印有關於該公司的訊息等資料,惟該4款獲授權的產品並不包括樣本#18和#41。

 

「淺田飴」(#21)的代理商表示,該產品為一般糖果食品,一般體質人士均適合食用,惟每人的身體狀況不同,如有任何疑問,建議進食前可諮詢醫生意見。

 

「馬百良」(#25)表示,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一部2015年版,該產品所含的薄荷、桔梗、枇杷葉和川貝母成分,可以做到產品聲稱的清咽、潤喉、通喉功效。該公司又表示,不太建議三高人士(高血糖、高血脂和高血壓)及糖尿病患者進食該產品。該公司指,參考世衞建議糖的攝取量,每天攝取不超過25克更為理想,而該產品每粒含糖1.7克,即每天不建議進食多於14粒。

 

「Little Remedies」(#26)的代理商向本會提交一份醫學文獻,列舉蜜糖在醫學的用途和對健康的益處。該公司又表示,3歲以下和可能對該產品中任何成分過敏的人士不適合服用該產品。

 

「京都念慈菴」(#27和#33)表示,該2款產品標示的「天然植物精華」內含枇杷葉、桔梗及甘草等成分。該公司稱,由於市場競爭激烈,為免配方遭對手抄襲,所以包裝只以「天然植物精華」代替列明個別成分。

 

「使立消」草本舒潤喉糖枇杷味(#28)的進口商表示,該產品是根據中國藥典中收藏的清喉利咽顆粒配方作調整,於配方中移除只能用於中成藥的成分,並保留7種天然草本及加添可用於食品的成分。根據《中國衞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衞法監發[2002]51號文件,這些草本成分皆列表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該公司認為該產品歸類為食品,並且產品的配方符合香港的食品條例。

 

「珮夫人」(#29和#30)的代理商表示,其潤喉糖產品標籤符合食物標籤規例,而且無任何醫療聲稱,亦無觸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中列出的禁止/限制發布的健康聲稱,而包裝上標示的為對食用此產品感受的一般描述。該公司另表示該產品是一般食品,故沒有建議服食上限,對一般人士沒有副作用,但消費者如懷疑自身體質未必適合服用,應向醫護人員或營養師查詢。

 

「家得路」(#31)表示,蜂蜜的抗菌和免疫特性歸因於其低酸鹼度、低水分、超飽和糖含量。麥蘆卡蜂蜜含有甲基乙二酸(MGO),因而即使過氧化氫含量較低,也能提供這些特性。

 

「澳至尊」(#32)的代理商表示,該產品是作一般潤喉保健之用,每次含服1粒,有需要時可重複食用。如該產品標籤所示,蜂膠或可引致過敏反應,如服用者感到口腔或喉嚨不適,請停止服用。建議對蜂膠等成分過敏的人士需謹慎服用。

 

「位元堂」(#35和#37)表示,該2款產品並非需要註冊的藥品。該公司稱產品標籤上的聲稱及個別原料的作用,是由註冊中醫師提供及參考中藥典籍等而加入,並無虛假及誤導,而有關聲稱非醫療聲稱,並不涉及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特定疾病。該公司另表示該2款產品的所有成分均是作為食品的原料,因此是屬於一般食品,而且沒有已知的副作用,一般體質的人士均適合食用,如有疑問,建議消費者在食用前向醫護人員或註冊營養師查詢。

 

「御漢堂」(#36和#38)的代理商表示,參考《本草網目》,#36所含的川貝母、枇杷葉能清咽,而桔梗能潤喉,茯苓能生津,蓮子能安神;而#38所含的薄荷清涼甘香,金桔能生津潤喉,分別可以做到產品聲稱的功效。該公司又表示,因該2款產品含有一定分量的糖,糖尿病患者需斟酌服用。該公司又指,參考世衞建議糖的攝取量,每天糖攝取量不超過25克更為理想,而該產品每粒含糖1.9克,因此每天不能服食超過13粒。

(部分資料來源:香港醫學會代表耳鼻喉專科醫生黃德彰、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藥劑師、香港中文大學中醫學院教研診所副主任梁晶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