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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是糖?过量食喉糖有健康风险!

是药是糖?过量食喉糖有健康风险!

不少人都试过因为喉咙痛而说话困难,吃喝吞咽皆感痛楚。市面上有林林总总的喉糖,声称能纾缓喉咙痛征状,还可杀菌。究竟喉糖含有甚么成分?如何分辨含有西药或中药成分的「喉糖」与一般「喉糖」食品?如服用过量对身体有何影响?多吃会摄取多少糖份?

 

本会邀请中西医和药剂师等医药专家讲述喉咙痛的成因,并拆解喉糖的成分和服用喉糖不可不知的要点。

持份者意见

任何产品若符合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有关「药剂制品」的定义,都必须符合安全、品质和成效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后才可在香港合法销售。

 

根据上述条例,「药剂制品」(pharmaceutical product)及「药物」(medicine)指

 

  1. 被表述为具有治疗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的疾病的特性;或
     
  2. 可应用或施用于人类或动物,目的是—
     
    1. 透过药理、免疫或新陈代谢作用,以恢复、矫正或改变生理机能;或
       
    2. 作出医学诊断。

 

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会在包装上印有「HK-XXXXX」样式的香港注册号码。巿民可使用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的网页(http://drugoffice.gov.hk/eps/do/tc/consumer/search_drug_database.html)的「香港注册药剂制品搜寻」功能,以产品英文名称或香港注册编号,搜寻有关已注册药剂制品的资料。

 

卫生署表示,《中医药条例》订明所有在香港制造或销售的中成药必须注册,而注册中成药的外盒上会印有中成药注册编号,即「HKC - XXXXX」或「HKP - XXXXX」。选购中成药时,应检查药盒上是否印有相关的中成药注册编号,以确保该产品为注册中成药。

符合《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食物」("Food") 定义的食品才受该条例规管,任何出售拟供人食用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另外,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

 

此外,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任何人在香港出售预先包装食物,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所有预先包装食物所加上的标记或标签须以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兼用,列出食物名称、配料表、保质期、特别储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陈述、制造商或包装商、重量或体积、能量值及营养素量等资料。违例者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食安中心会就消委会转介的样本进行调查及适当跟进。就食物而言,市民亦应按照包装上的说明和指引储存及食用食品。

「得果定」的代理商向本会提交样本#1和#2在卫生署注册的资料证明产品具有声称的疗效。该公司表示每人身体状况不同,如有任何疑问,建议进食前谘询医生意见。

 

「特快灵」(#3)的代理商向本会提交本港卫生署批核其产品更改标签资料的信件及由澳洲卫生部门发出的证书,证明该产品已通过当地的评估和获得批核售卖。

 

「金嗓子」(#11和#20)的代理商表示,异麦芽酮糖醇食用量每天最多100克,即#20的食用量每天最多55片;并称从未收到进食#20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查询或投诉。

 

「必妥碘」(#12)的代理商表示,鹿角菜胶可抑制感染。该公司另表示鹿角菜胶广泛用于食品中,相信不会对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但强烈建议消费者在食用前谘询医护人员。该公司指由于食用喉糖存在窒息风险,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服用。

 

「利口乐」(#16和#17)的代理商表示,在其产品上标示的字眼「Soothing」只是一般良好感觉的描述,而非健康声称。该公司指由于该产品含有异麦芽酮糖醇这种可能具有通便作用的成分,不建议消费者过量食用,而每人服用后的反应可能不同,也视乎同一天食用了甚么其他无糖食物。

 

「龙角散」(#18和#41)的零售商更正样本上的糖含量资料,又表示,该公司是零售商,没有有关健康功效等的详细资料。

 

「龙角散」(#19和#34)的代理商表示,#34标示的「草本粉末」为甘草和枇杷叶等成分提取的粉末,而「草本提取物」则是薄荷、甘草、桔梗和菊花等提取物。#19及#34为一般食品,一般体质人士均适合食用,惟每人的身体状况不同,如对该等产品的成分过敏或有疑问,进食前可谘询医生意见。该公司又称是日本龙角散制造商「株式会社龙角散」官方授权的唯一港澳代理商,而有关生产商现时只授权4款龙角散日本原装正货产品经该公司协助进口到香港市场销售及推广,而包装背面的中英文标签务必印有关于该公司的讯息等资料,惟该4款获授权的产品并不包括样本#18和#41。

 

「浅田饴」(#21)的代理商表示,该产品为一般糖果食品,一般体质人士均适合食用,惟每人的身体状况不同,如有任何疑问,建议进食前可谘询医生意见。

 

「马百良」(#25)表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一部2015年版,该产品所含的薄荷、桔梗、枇杷叶和川贝母成分,可以做到产品声称的清咽、润喉、通喉功效。该公司又表示,不太建议三高人士(高血糖、高血脂和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进食该产品。该公司指,参考世卫建议糖的摄取量,每天摄取不超过25克更为理想,而该产品每粒含糖1.7克,即每天不建议进食多于14粒。

 

「Little Remedies」(#26)的代理商向本会提交一份医学文献,列举蜜糖在医学的用途和对健康的益处。该公司又表示,3岁以下和可能对该产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人士不适合服用该产品。

 

「京都念慈庵」(#27和#33)表示,该2款产品标示的「天然植物精华」内含枇杷叶、桔梗及甘草等成分。该公司称,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免配方遭对手抄袭,所以包装只以「天然植物精华」代替列明个别成分。

 

「使立消」草本舒润喉糖枇杷味(#28)的进口商表示,该产品是根据中国药典中收藏的清喉利咽颗粒配方作调整,于配方中移除只能用于中成药的成分,并保留7种天然草本及加添可用于食品的成分。根据《中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这些草本成分皆列表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该公司认为该产品归类为食品,并且产品的配方符合香港的食品条例。

 

「佩夫人」(#29和#30)的代理商表示,其润喉糖产品标签符合食物标签规例,而且无任何医疗声称,亦无触及《不良医药广告条例》中列出的禁止/限制发布的健康声称,而包装上标示的为对食用此产品感受的一般描述。该公司另表示该产品是一般食品,故没有建议服食上限,对一般人士没有副作用,但消费者如怀疑自身体质未必适合服用,应向医护人员或营养师查询。

 

「家得路」(#31)表示,蜂蜜的抗菌和免疫特性归因于其低酸硷度、低水分、超饱和糖含量。麦芦卡蜂蜜含有甲基乙二酸(MGO),因而即使过氧化氢含量较低,也能提供这些特性。

 

「澳至尊」(#32)的代理商表示,该产品是作一般润喉保健之用,每次含服1粒,有需要时可重复食用。如该产品标签所示,蜂胶或可引致过敏反应,如服用者感到口腔或喉咙不适,请停止服用。建议对蜂胶等成分过敏的人士需谨慎服用。

 

「位元堂」(#35和#37)表示,该2款产品并非需要注册的药品。该公司称产品标签上的声称及个别原料的作用,是由注册中医师提供及参考中药典籍等而加入,并无虚假及误导,而有关声称非医疗声称,并不涉及诊断、治疗、减轻或预防特定疾病。该公司另表示该2款产品的所有成分均是作为食品的原料,因此是属于一般食品,而且没有已知的副作用,一般体质的人士均适合食用,如有疑问,建议消费者在食用前向医护人员或注册营养师查询。

 

「御汉堂」(#36和#38)的代理商表示,参考《本草网目》,#36所含的川贝母、枇杷叶能清咽,而桔梗能润喉,茯苓能生津,莲子能安神;而#38所含的薄荷清凉甘香,金桔能生津润喉,分别可以做到产品声称的功效。该公司又表示,因该2款产品含有一定分量的糖,糖尿病患者需斟酌服用。该公司又指,参考世卫建议糖的摄取量,每天糖摄取量不超过25克更为理想,而该产品每粒含糖1.9克,因此每天不能服食超过13粒。

(部分资料来源:香港医学会代表耳鼻喉专科医生黄德彰、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药剂师、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教研诊所副主任梁晶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