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測試結果
耐熱程度
部分鑊鏟樣本有標示最高耐熱或可用溫度,由180℃至288℃。現時國際間未有評估鑊鏟耐熱程度的相關測試標準。參考食物安全中心的資料,一般以炒的方法烹煮食物時,溫度可達160℃至240℃。實驗室指出,如以炒食物方式進行測試,食物的體積、翻炒速度,以及樣本與食物和鍋具接觸的時間等因素,均可能影響測試結果。因此,是次耐熱程度測試採用油浸方式,評估各樣本在穩定高溫下的外觀變化,以減少人為及其他因素可能造成的差異,讓所有樣本在一致和可控的條件下進行測試,使結果具可比性。
測試時,實驗室人員將樣本的鏟頭浸入220℃的橄欖油中5分鐘,檢視並記錄各樣本的鏟頭於測試過程中是否有異樣,然後將樣本取出放置室溫冷卻10分鐘,再檢視並記錄樣本的鏟頭的外觀變化。變化愈少,評價愈好(詳見表三)。
結果顯示,12款膠樣本中,有9款於測試時及測試後均沒有明顯外觀變化,分別為P01、P02、P04至P08、P10、P11;13款矽膠樣本中有5款於測試期間和測試後均沒有明顯變化,分別為S02、S04至S06和S13,表現理想。S01、S03和S10的鏟頭表面於測試時出現起泡情況,測試後起泡情況消失;其餘樣本測試時出現起泡情況,測試後不同程度的起泡情況仍然存在,甚或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形。
袁博士指,一般而言,當膠或矽膠鑊鏟出現起泡或變形,代表物料已發生熱降解,不建議消費者繼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