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廣告泛濫誘青年借貸 倡改革法規對症下藥

廣告泛濫誘青年借貸    倡改革法規對症下藥

過去10年,本港消費借貸市場快速增長,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升逾2倍至$6,739億,持牌放債人由2009年的779個大增至現時2,260個。可是,借貸市場欠缺透明度,廣告內容有誤導之嫌,放債人的營銷手法亦備受質疑;而消費者對信貸產品、信用評級及貸款利率一知半解,面對以低利率及易批核為招徠的廣告,容易導致過度借貸,情況令人擔憂。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40年來卻未有重大修改,與市場發展嚴重脫節,規管乏力,對消費者保障甚為不足。因此,本會於今年9月發表題為《保障消費權益 ─ 改革放債法規和營商手法》的研究報告,旨在尋找切實可行的方法保障需要借貸以解財困的消費者,並就法規改革提出4大建議。

過度借貸及負債的成因

caption A

過度消費

從訪問個案和相關調查發現,消費者借貸的主要原因是「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和「支付消閒娛樂的花費」。針對年輕在職人士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受訪者曾經入不敷支,三分之一受訪者曾經負債。根據破產管理署的資料,多次破產的個案從2013年的151宗上升至2018年的617宗,升幅達309%,而引致多次破產的主要原因為「超支」、「失業」及「過度使用信用貸款」。

 

caption B

受充斥市面的誤導性廣告影響

本會的研究發現,借貸廣告鋪天蓋地,並且往往令人覺得貸款容易,易令消費者養成不理性消費的惡習。部分借貸廣告更營造無憂無慮或快樂輕鬆的感覺,使消費者忽視過度貸款的嚴重後果。此外,有些廣告讓人誤以為借貸可以得到高回饋例如「新客戶成功貸款有現金獎高達$2000」,甚或不收取利息例如「"0"息私人貸款」。

 

caption C

借貸容易

部分貸款宣傳強調免入息證明或信貸報告,有些更指明歡迎被列入信貸黑名單和破產期滿的人士借錢。有放債人更以手機短訊確認借貸合約、以便利店收據作還款收據,合約和還款紀錄非常簡陋。放債人提供簡單便捷的借貸背後,是非常高甚至達到不合理程度的利率。為了償還貸款,消費者可能需要再次借貸,付出更高利率或甚至接受更不利的條款,墮入惡性循環,終導致過度負債。

 

caption D

理財能力和諮詢途徑不足

調查顯示19%的借貸人曾延遲還款,1%的人士更經常延遲還款。只繳付信用卡帳單部分或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也有上升趨勢,顯示消費者有可能低估延遲還款甚或破產的後果。另一方面,借貸廣告列出息口範圍通常都很闊,例如有放債公司標示的實際年利率由最低4.49%至最高59.26%,欠缺參考價值;並以最低年利率做例子計算還款額,消費者容易被誤導以為利息極低;同時,不同機構表達利率的方式差異很大,難以比較。

 

此外,非政府債務輔導機構和個案受訪者均表示,財困人士無法獲得合適的幫助和建議,尤其是尋找貸款選擇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