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借貸及負債的成因
消費者過度借貸及負債的成因
過度消費
從訪問個案和相關調查發現,消費者借貸的主要原因是「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和「支付消閒娛樂的花費」。針對年輕在職人士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受訪者曾經入不敷支,三分之一受訪者曾經負債。根據破產管理署的資料,多次破產的個案從2013年的151宗上升至2018年的617宗,升幅達309%,而引致多次破產的主要原因為「超支」、「失業」及「過度使用信用貸款」。
受充斥市面的誤導性廣告影響
本會的研究發現,借貸廣告鋪天蓋地,並且往往令人覺得貸款容易,易令消費者養成不理性消費的惡習。部分借貸廣告更營造無憂無慮或快樂輕鬆的感覺,使消費者忽視過度貸款的嚴重後果。此外,有些廣告讓人誤以為借貸可以得到高回饋例如「新客戶成功貸款有現金獎高達$2000」,甚或不收取利息例如「"0"息私人貸款」。
借貸容易
部分貸款宣傳強調免入息證明或信貸報告,有些更指明歡迎被列入信貸黑名單和破產期滿的人士借錢。有放債人更以手機短訊確認借貸合約、以便利店收據作還款收據,合約和還款紀錄非常簡陋。放債人提供簡單便捷的借貸背後,是非常高甚至達到不合理程度的利率。為了償還貸款,消費者可能需要再次借貸,付出更高利率或甚至接受更不利的條款,墮入惡性循環,終導致過度負債。
理財能力和諮詢途徑不足
調查顯示19%的借貸人曾延遲還款,1%的人士更經常延遲還款。只繳付信用卡帳單部分或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也有上升趨勢,顯示消費者有可能低估延遲還款甚或破產的後果。另一方面,借貸廣告列出息口範圍通常都很闊,例如有放債公司標示的實際年利率由最低4.49%至最高59.26%,欠缺參考價值;並以最低年利率做例子計算還款額,消費者容易被誤導以為利息極低;同時,不同機構表達利率的方式差異很大,難以比較。
此外,非政府債務輔導機構和個案受訪者均表示,財困人士無法獲得合適的幫助和建議,尤其是尋找貸款選擇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