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户支付功能
支付方式
现时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会选择以电子钱包向商户付款。尽管不同钱包的支付功能各有分别,调查的5个平台均支援以下至少一种支付方式:
展示或扫描二维码
二维码(QR code)早已被电子钱包广泛采用。视乎商户的实际安排,消费者可于付款时展示由钱包生成的个人付款码,供商户扫描;或可直接扫描商户提供的收款码,完成实体或网上交易。扫描二维码后,用户一般可用电子钱包内的结余作支付(#1至#5);个别钱包提供更多选项,例如从已连结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扣帐(#1、#5)等。
输入虚拟预付卡资料
部分电子钱包(#2至#4)会向已完成身分认证的用户提供个人专属的虚拟预付卡。此卡没有实体卡片,只会显示在电子钱包的应用程式内,但其用途与一般的扣帐卡(debit card)相似。消费者在网店结帐时,只需输入该虚拟卡的卡号、有效日期及安全码等资料,交易金额随即会从电子钱包的结余中扣除,用以向商户付款。
非接触式支付
非接触式支付(contactless payment)主要经近场通讯(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NFC)方式运作。于电子钱包(#1)作相关设定后,消费者只需将智能电话轻触商户的读卡器,即可完成交易。至于上段提到的虚拟预付卡,部分(#2至#4)亦可加入至装置的Apple Pay或Google Pay等支付介面,同样经NFC及扣除钱包余额的方式向商户付款。
交易手续费
除了着眼于支付方式,消费者亦应了解电子钱包的交易手续费。大体而言,如选择以钱包结余或银行帐户向商户付款,有关交易一般不牵涉额外费用。不过,使用信用卡或虚拟预付卡的情况往往较为复杂。本会故此整合了有关资讯,以协助消费者大概掌握两者的收费情况;惟以下内容仅属方便读者理解之概览,并不构成完整的收费指引。消费者如对个别手续费或服务细节有任何问题,应向平台查询,并以平台提供的正式资料为依归。
以信用卡向商户支付
是次调查中,有2个平台(#1、#5)容许消费者将信用卡连结至电子钱包,并以之付款。上述平台均会视乎该信用卡的发卡银行或机构,厘定手续费获豁免与否;假如该卡不获豁免,则检视相关的免手续费限额;如超出限额,#1和#5则分别收取2.5%和2%的手续费。另外,#5的用户若透过海外发行的信用卡作支付,会被征收3%的交易费。
以虚拟预付卡向商户支付
虚拟预付卡的手续费按照该卡的类型而划分。#2和#4的Mastercard预付卡,一般豁免港币交易的有关费用,惟以港币进行的境外付款交易会牵涉1%手续费,非港币交易则为2%。
至于与银联预付卡相关的交易,#2的港币交易免手续费;#4则豁免于香港进行的港币交易之收费,但以港币进行之境外付款则收取1%手续费。#2和#4对于非港币交易所牵涉1%的外币交易费,现时同样豁免至2026年6月30日。#3方面,港币、人民币、澳门币交易免收手续费, 而其他货币的交易则加征1%的交易费用。
以信用卡缴付帐单
不少消费者会利用电子钱包缴付日常帐单,惟以钱包内的信用卡缴费也可能被平台收取费用。本会接获的相关投诉中,有事主透过电子钱包中的信用卡缴纳逾5万元税款,按1.5%的手续费计算,最终被加收近千元费用,个案值得消费者借鉴。
与向商户支付的情境相近,2个平台(#1、#5)皆支援以信用卡缴付帐单。#5会按照信用卡的发卡银行或机构而收取1%至1.5%的费用,海外发行的信用卡则征收3%手续费。#1的收费受到帐单类别以及发卡银行或机构等因素影响,由1%至2.5%不等,部分类型的帐单不设手续费;另有若干信用卡于推广活动期间缴交特定帐单可享手续费豁免,详见钱包中的「缴费手续费一览表」。
从以上资料可见,电子钱包的交易手续费由付款方式、交易类型、发卡银行或机构、免手续费限额等众多因素而定,对初次使用者而言或略显繁琐。如不欲逐一了解收费详情,消费者可考虑以钱包结余或银行帐户付款,一般可免手续费;否则,宜事先参阅平台的收费细则,必要时向客服再三核实,以防招致意外费用,真正做到精明消费。
支付优惠及奖赏
电子钱包不时推出的支付优惠广受欢迎。有见及此,本会分析及归纳了各个钱包的主要优惠,供消费者作一般参考(同见表一)。由于平台提供的奖赏时有更新且细节各异,最新的优惠内容请见平台公布。
整体而言,钱包的支付优惠可大致分为以下类型:
商户优惠:于指定商户进行的合资格交易可享折扣优惠或赠品;
卡类或银行优惠:于指定商户以指定发卡机构之信用卡或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合资格交易,可享折扣优惠;
消费回赠:完成合资格交易后,可获现金、增值额、积分等消费折扣回赠;
积分或会员奖赏计划:消费、进行合资格交易,或完成任务可赚取积分,用以兑换礼券及礼品等奖赏,或抵销消费金额;
电子印花:于指定商户的合资格交易可获电子印花,集齐后兑换消费奖赏;
优惠券抽奖:完成合资格交易或其他指定条件可参加抽奖,获取不同面值之优惠券;及
支付次数累积奖赏:视乎每月累积的合资格支付次数,可获相应面值之优惠券。
上述的支付优惠能为日常消费带来回赠、折扣及其他奖赏,鼓励大众多加利用电子钱包向商户付款。然而,本会过往所接获的投诉显示,消费者未必留意到上述推广对「合资格交易」的要求。不同电子钱包和优惠推广对「合资格」的定义不尽相同,包括但不限于须以特定支付方式完成交易、于指定商户消费、满足最低消费金额与交易时限等。倘交易未符合相关条件,即有机会无法获得预期优惠,导致期望与实际情况出现落差。

以上图的支付优惠为例,消费者于推广期内使用指定商户的应用程式,并以指定支付方式完成单一金额满港币40元或以上的交易,可获推广奖赏。然而,于柜枱或自助点餐机进行的交易不属于「合资格交易」,无法享有上述优惠。
此外,如交易时曾使用优惠券或礼券,并及后对此申请退款,#1至#3不会退还有关券项,#4将按照推广细则或商户的退货政策处理,而#5则取决于该交易为部分抑或全数退款。消费者宜注意相关规定,免生纠纷。
本会建议消费者,在使用电子钱包的优惠奖赏前,应细阅平台所列明的条款及细则,尤其针对「合资格交易」的定义与具体要求。如涉及退款,需了解优惠券的退还安排,以及退款途径与所需时间等,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