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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网购盛行 陷阱多多点自保?

疫情下网购盛行 陷阱多多点自保?

疫情下消费者早已习惯网上购物模式,从本会接获涉及网购的个案所见,多数无法跟进的个案,皆与网购商户背景不详或缺乏具体营商资料有关。本会现以以下个案再三警惕消费者网上消费的风险,必须小心为上。此外,有见「直播带货」风气盛行,本会特此提醒消费者留意网上直播购物时要注意的地方。

总结及消费提示

「直播带货」之特色是带货主持于镜头前以生动方式介绍货品,并与不同消费者即时互动,剌激消费意欲。然而,消费者于直播气氛影响下,有机会错过一些与货品有关的资讯,而直播主持争取于短时间内推销多项货品,未必每件货品逐一清楚讲解。由于直播看货始终有局限,正如个案一情况,消费者或难以从镜头下准确判断货品重量、大小及色泽,以致最终发现实物与预期有落差。本会提醒负责直播销售人士有责任提供清晰及具体的货品陈述,亦不应刻意使用特别镜头效果于所销售货品之上,令消费者对货品之外观有错误的期望。

 

个案二速递公司虽声称只充当物流运输角色,不会负责消费者与原发货商之间的争议,然而速递公司按发货商指示代收货款,一般应按双方合作协定将货款交回发货商,因此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固然期望速递公司可代为联络发货商。不少「货到付款」投诉个案,消费者发现货品有问题后,因缺乏发货商联络资料,或联络后发货商不作回复,以致未能维护合理的消费权益。倘若速递公司接获为数不少同类型投诉,应当重新审视有关发货商的信誉及是否与其继续合作,以免影响自身商誉之余,亦助长不良商户令消费者蒙受损失。

 

个案三涉案社交平台专页没有任何具体营商资料,收取货款后随即关闭专页,可见卖方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此行为或已构成欺骗或不当地接受付款等刑事罪行。曾有消费者提出从银行方面追查收款户口持有人的资料,惜本会没有此等调查权,遂建议消费者考虑向香港警务处及香港海关举报。本会会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以加强执法捣截害群之马有损消费权益。

  • 循不同途径核实网购商背景:留意网站或专页有否提供完整有效的在港营商地址、公司电话及联络电邮,再于网上搜寻该地址与商户资料是否脗合。倘若网站或专页只有流动电话号码或仅以讯息联络,未必可靠。消费者亦可参考专页内过往帖文及用户留言,如发现专页是短期内开设,而且帖文类型单一及内容相近,应格外小心。此外,购物前亦宜先了解货品在巿场的价格范围,如遇到商户以异常的价格出售货品,应提高警觉,以免有所损失。
  • 先了解收款方是个人或公司户口:网上购物以电子支付付款非常普遍,简单按卖方提供的一些电话号码或二维码,便可即时付款,消费者有机会付款后才得知收款一方是否公司户口。消费者务必注意,在没有卖方具体营商资料的情况下,如货款由个人户口收取或经派递公司代收货款,此类交易存在风险,万一发生争议,恐怕难以追讨。
  • 有需要时向执法部门举报:香港警务处现时设立反诈骗协调中心,消费者如怀疑受骗,可致电「防骗易18222」热线查询。此外,如消费者怀疑有商户出售假冒货品,或涉嫌供应已应用虚假或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商品说明的货品,可以向香港海关举报(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