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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網購盛行 陷阱多多點自保?

疫情下網購盛行 陷阱多多點自保?

疫情下消費者早已習慣網上購物模式,從本會接獲涉及網購的個案所見,多數無法跟進的個案,皆與網購商戶背景不詳或缺乏具體營商資料有關。本會現以以下個案再三警惕消費者網上消費的風險,必須小心為上。此外,有見「直播帶貨」風氣盛行,本會特此提醒消費者留意網上直播購物時要注意的地方。

總結及消費提示

「直播帶貨」之特色是帶貨主持於鏡頭前以生動方式介紹貨品,並與不同消費者即時互動,剌激消費意欲。然而,消費者於直播氣氛影響下,有機會錯過一些與貨品有關的資訊,而直播主持爭取於短時間內推銷多項貨品,未必每件貨品逐一清楚講解。由於直播看貨始終有局限,正如個案一情況,消費者或難以從鏡頭下準確判斷貨品重量、大小及色澤,以致最終發現實物與預期有落差。本會提醒負責直播銷售人士有責任提供清晰及具體的貨品陳述,亦不應刻意使用特別鏡頭效果於所銷售貨品之上,令消費者對貨品之外觀有錯誤的期望。

 

個案二速遞公司雖聲稱只充當物流運輸角色,不會負責消費者與原發貨商之間的爭議,然而速遞公司按發貨商指示代收貨款,一般應按雙方合作協定將貨款交回發貨商,因此發生爭議時消費者固然期望速遞公司可代為聯絡發貨商。不少「貨到付款」投訴個案,消費者發現貨品有問題後,因缺乏發貨商聯絡資料,或聯絡後發貨商不作回覆,以致未能維護合理的消費權益。倘若速遞公司接獲為數不少同類型投訴,應當重新審視有關發貨商的信譽及是否與其繼續合作,以免影響自身商譽之餘,亦助長不良商戶令消費者蒙受損失。

 

個案三涉案社交平台專頁沒有任何具體營商資料,收取貨款後隨即關閉專頁,可見賣方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此行為或已構成欺騙或不當地接受付款等刑事罪行。曾有消費者提出從銀行方面追查收款戶口持有人的資料,惜本會沒有此等調查權,遂建議消費者考慮向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舉報。本會會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加強執法搗截害群之馬有損消費權益。

  • 循不同途徑核實網購商背景:留意網站或專頁有否提供完整有效的在港營商地址、公司電話及聯絡電郵,再於網上搜尋該地址與商戶資料是否脗合。倘若網站或專頁只有流動電話號碼或僅以訊息聯絡,未必可靠。消費者亦可參考專頁內過往帖文及用戶留言,如發現專頁是短期內開設,而且帖文類型單一及內容相近,應格外小心。此外,購物前亦宜先了解貨品在巿場的價格範圍,如遇到商戶以異常的價格出售貨品,應提高警覺,以免有所損失。
  • 先了解收款方是個人或公司戶口:網上購物以電子支付付款非常普遍,簡單按賣方提供的一些電話號碼或二維碼,便可即時付款,消費者有機會付款後才得知收款一方是否公司戶口。消費者務必注意,在沒有賣方具體營商資料的情況下,如貨款由個人戶口收取或經派遞公司代收貨款,此類交易存在風險,萬一發生爭議,恐怕難以追討。
  • 有需要時向執法部門舉報:香港警務處現時設立反詐騙協調中心,消費者如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此外,如消費者懷疑有商戶出售假冒貨品,或涉嫌供應已應用虛假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商品說明的貨品,可以向香港海關舉報(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