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個案一:標示「支持香港本地退」退貨時卻被拒
魯小姐透過內地A電商平台購買電腦顯示屏,價值約人民幣¥1650,平台列明貨品「支持香港本地退」,於是她支付了人民幣¥72運費,透過平台合作的快遞公司安排跨境直送香港。
魯小姐在香港收貨後發現該顯示屏出現故障,於是向A平台發出退貨申請,並根據「本地退」條款,將貨品帶到平台合作物流商位於火炭的營業點退貨。然而,在營業點等了接近40分鐘後,被告知因系統問題未能即時辦理其申請,她於是將貨品留在營業點,亦於同日獲平台退回人民幣¥72運費。
其後,物流公司通知魯小姐,表示相關貨品「不支持香港本地退」,要求她取回貨品。魯小姐向A平台投訴並跟進了逾一個月,重申她的退貨要求,但平台僅回覆該貨品不支持香港退貨。魯小姐翻查訂單紀錄,確認貨品支持香港本地退貨,遂向本會求助,要求A平台安排香港退貨及退款。
本會跟進
A電商平台最初並未因本會介入而作出回應,惟經本會多次與A平台聯絡後,A平台終在約一個半月後回覆,表示經審查個案資料後,已為魯小姐辦理退貨,而魯小姐亦與本會確認已獲得全額退款,並感謝本會的協助。
個案二:限期內取件仍被智能櫃收逾時取件費
杜小姐於2025年1月1日下午12時27分收到B速遞公司發出的短訊,提醒她需於24小時內到指定智能櫃取件,否則會有逾期收費。她於翌日下午12時14分前往取件,距離收到短訊的時間尚未超過24小時,但智能櫃系統仍向她收取了$10逾時取件費,令她大惑不解。
杜小姐曾透過B公司官網提供的聯絡方式查詢收費安排,但僅收到B公司的廣告訊息,並未獲得任何實質回應。由於B公司網頁列明首24小時內完成取件可免收費,而她的取件時間明顯在限時之內,卻仍被收取費用,杜小姐質疑系統計算的準確性,遂就不合理收費向本會投訴,要求商戶退款。
本會跟進
B速遞公司回覆本會,指系統根據短訊發送時間計算取件時限,而其系統的紀錄顯示短訊發出時間為1月1日上午10時47分,因此向杜小姐收取逾期取件費。本會介入後,B速遞公司已聯絡杜小姐,解釋雖然短訊於系統中已發送,但由於技術原因,杜小姐實際接收短訊的時間有所延遲,導致誤收逾期取件費。B速遞公司最終安排退回相關費用,杜小姐接受退款安排,事件圓滿解決。
個案三:自提點管理不善貨件無人看管終丟失
韋先生在11月初於網購平台訂購數件貨品,總金額約人民幣¥270,並經平台合作的C物流公司以「包郵」方式集運到港,再選擇到與C公司合作的自提點取貨,毋須支付額外運費。他在11月12日收到C公司的短訊,指貨件已到達自提點,不過當晚韋先生到自提點準備取貨時,卻被職員告知貨件在下午已被取走,韋先生大感愕然。
韋先生環顧自提點的環境,發現該自提點原是一間商店,商店與不同物流公司合作,而收到的所有集運貨件都被堆積在商店後巷外,無人看管,途人亦可自由出入。職員平時都在店內銷售商品,僅在有顧客取件時方會前往貨件堆積的地方取貨。
韋先生不滿自提點管理不善,未有妥善保管貨件,亦質疑職員核對取件人身分的手續,遂向本會作出投訴,要求C公司調查事件,改善貨物存放及提貨安排,並按照條款對遺失的貨件作出賠償。
本會跟進
C公司回覆本會,表示知悉事件和韋先生的不滿,並確認有關貨件已遺失,會就遺失的貨品按條款作全額賠償約人民幣¥270,賠償金額會直接存入韋先生付款的電子錢包,個案最終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