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個案一:泰國自駕遊 還車時被指擋風玻璃崩花需付上限賠償金
封先生到泰國自駕遊,透過平台預訂泰國A公司的租車服務,租期5日,取還車地點為曼谷機場,租車費用共泰幣(貨幣下同)5,000銖。他到泰國機場取車時需要簽署一份租車合約,列明如果租車人不加購指定保險公司的超級車輛碰撞險(SCDW),車輛有任何損毁,自負額最低5,350銖,上限16,050銖。雖然封先生簽署租車合約時知悉自負額的上下限,但取車時A公司沒有向封先生提供任何汽車損毀賠償收費標準,因此封先生不知道如有損毁需要作出賠償的實際金額。
還車時,A公司職員指車頭擋風玻璃有一個米粒大小的崩花,租車人需要就該損毁作出賠償。A公司職員以手機展示一份從未提供過的「賠償明細表」,按封先生所租的車型,表上列明車頭擋風玻璃收費為15,000銖,加上7%增值稅後,封先生需要支付16,050銖。封先生當場質疑為何取車時未有向他披露賠償收費標準,但由於登機時間臨近,且語言溝通困難,無奈支付16,050銖。
封先生認為A公司未有在取車時提供重要資訊,包括完整的賠償或維修收費標準,卻於還車時突然徵收上限的高額賠償,懷疑或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封先生遂於回港後聯絡本會,希望將個案轉介至泰國消費者委員會(泰國消委會),以協助處理擋風玻璃的賠償問題。
本會跟進
在泰國消委會與本會調停後,A公司願意安排全額退款,款項將會退回付款信用卡帳戶。本會將有關回覆告知封先生後,封先生致函感謝泰國消委會與本會的協助,使個案得以順利解決。
個案二:網購流動電源到新加坡 保用期內沒有跟進維修事宜
麥女士是一名新加坡居民,她於2024年8月在新加坡向香港商戶B公司網店購買一個20,000毫安時(mAh)的磁吸流動電源(又稱充電寶),產品附有一年保用期,貨品售價約新加坡元(貨幣下同)120元,網店額外收取35元運費,以寄送含鋰電池的貨品到新加坡。
使用約半年後,麥女士發現該流動電源陸續出現不同問題,包括無法正常充電,五格電量顯示燈號長期只有第一格閃爍,有時甚至在按鍵和連接需要充電的手提電話時毫無反應。她嘗試配合不同的充電線及電源插座使用,但情況未有改善,因此她相信該流動電源發生故障。
麥女士隨即根據保用條款,於2025年3月下旬開始透過電郵聯絡B公司,要求維修或更換貨品,之後亦多次發電郵要求跟進。然而直至6月,B公司仍然沒有作出任何回覆,麥女士對B公司的服務感到非常失望。由於B公司在香港註冊及營運,麥女士遂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要求將個案轉介至本會協助調停。
本會跟進
在本會持續透過不同途徑多番聯絡後,B公司終在約兩個月後表示已直接回覆麥女士,會為該流動電源安排全額退款,個案最終得以順利解決。
個案三:在深圳訂造衣櫃 木板厚度有爭議
袁先生曾在2021年向位於深圳的C傢俬店訂造書櫃,由於滿意品質,他在2024年再次造訪C傢俬店的深圳門市訂造衣櫃,職員之後上門到袁先生的香港居所度尺。袁先生十分注重衣櫃的耐用性,在度尺期間,他要求職員按照2021年書櫃的規格製作。雙方沒有即場書面確認規格和木板厚度,但由於當時職員未有提出異議,袁先生遂以為雙方已達成共識,衣櫃會和之前的書櫃一樣,分別有厚度為2.5厘米和3.2厘米的胡桃木板作層板和邊框,六道門板厚度則為2.2厘米。
度尺後,C傢俬店向袁先生報價人民幣(貨幣下同)13,800元,袁先生接受報價並支付1,000元作訂金,傢俬店向袁先生提供一張手寫的訂貨單,上列衣櫃背板厚1.2厘米,門板厚2.2厘米,未有提及其他木板厚度。其後,袁先生收到傢俬店的設計圖則,發現衣櫃邊框和層板厚度只有2.2厘米,與預期不符。
袁先生遂向C傢俬店投訴,重申他在度尺時提出的要求,但傢俬店回覆稱當日上門,僅為袁先生要造衣櫃的空間度尺,沒有量度袁先生書櫃的木板厚度,又表示如需更換3.2厘米厚的木板,工廠需要特別訂購材料,袁先生要額外支付900元,但袁先生認為安排不合理。由於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袁先生遂向本會求助,要求將個案轉介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深圳消委會)協助調停。
本會跟進
深圳消委會與本會就個案作出調停,C傢俬店向深圳消委會解釋,由於已安排度尺及提供設計圖則,所以不能全額退還訂金。經過深圳消委會和本會一段長時間的調停後,C傢俬店最終同意退回一半訂金,即500元。袁先生願意接受方案並親身到C傢俬店取回退款,亦致函感謝本會和深圳消委會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