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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消费 – 香港消费者态度、 营商手法及法律保障的研究

  • 研究报告
  • 2016.11.07

香港的网上消费较其他已发展的经济体不算盛行,但稳步增长。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1]的数据显示,过往12个月内有网上购物的人数比率由2004年的7%升至2009年的16%及2014年的23%。网上购物渗透率于英国为81%、美国为78%、德国为73%、日本为69%及中国大陆为67%。其他国家的网上零售普及是因网上零售不但提供多元化货品,其价格通常比实体店便宜。这些优势尤见于大型平台,例如:淘宝或亚马逊。消费者一经习惯于网上购物,他们便会尝试到其他平台选购五花八门的货品,及将他们的良好经验告知亲朋戚友。

网上零售在其他国家已在多个行业占主导地位,当中包括航空旅游及酒店、电脑及电器。网上零售的创新技术正在改变人们在这些行业的购买方式,其一例子是消费者可实时取得航班空余座位的资料。这全赖生产与分销之间商业安排的重大改变,尤其是推动大型以至全球的网上零售商及平台的增长。

这个全球化的影响下,有关的趋势无疑日益在香港普及,因此了解消费者和零售商的网上购物经验以及他们对适应未来动向的准备是重要的。此研究的另一动机是探讨如何改善在未有网上购物环境出现之前已设计的现行规管架构,调节使之应对经网上零售推广及交易带来对消费保护的新挑战。

此报告公布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就香港网上购物研究的结果,这研究是探讨网上购物的普及性、对消费者的不利情况以及有关网上购物时身处的商业和法律环境。报告提出数项主要建议,确保在网上购物继续发展的同时,消费者受到的保障能予以维持。

消委会进行了一系列不同的考察分析去更了解香港的网上消费,包括:

  • 以街头访问收集1,010位年龄为15岁或以上曾在12个月内使用互联网的消费者;
  • 分析消委会于2013-2015年接获对网店的投诉;
  • 访问27间机构包括监管机构、商会以及有网上销售货品和服务的商店;
  • 审视23个提供电子零售的网站及其条款及细则;
  • 于15个网站以一般消费者身份购买货品和服务以体验运送和退货过程;及
  • 以法律角度探讨香港和其他几个主要经济体进行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法律保障。

[1] 政府统计处 (2015) 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54号报告书,受访者年龄为15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