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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置業安居 慎防5大風險

內地置業安居  慎防5大風險

內地 機 遇 處 處,吸引不 少 港 人 到 內地 置 業。 然而,內地 的房地產 法 例 及程 序與香 港 不同,如 果買家未 掌 握 有 關 情 況 及 風 險,隨 時因為「隔 山買牛」而招 致 損失。為保障權益,有意在內地置業的人士不妨參考以下 錦囊,做個精明置業者。

購房須知

 

港人在投資內地物業前,必須清楚了解當地政府頒布的限購政策,確認自身具備購房資格,保證能夠順利完成網簽備案。網簽是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部門備案,並在網上公布。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一般會要求買家簽署《認購協議》、《網簽資格確認書》等文件,如因買家隱瞞或提供虛假購房資格材料以致無法辦理網簽手續,買家或會被追究違約責任。

 

港人在認購物業時需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或現場公示「五證」及交樓時提供「兩書」,並確保開發商和銷售商分別持有有效的《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開發商未取得或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會導致購房合同無效,引發訴訟糾紛);「兩書」則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不少買家單純依賴由內地發展商委聘的本地公司代理(不論持牌或非持牌)獲取資訊和進行交易。純粹處理境外物業的地產代理、營業員以及境外物業的賣方均毋須領有《地產代理條例》的地產代理牌照(即非持牌),以致其行為及其有關廣告及陳述不受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規管及其執業通告約束。一旦遇上不良營商手法、失實陳述等問題,買家未必可向當局作出投訴。故此,買家應盡可能到物業地盤實地視察,親身了解施工情況和設施配套,避免只透過銷售人員獲取資料或被廣告內容誤導。如購買未建成物業,買家應多了解開發商的背景及財政實力。

 

 

買賣合同須訂明交樓、辦契證和支付房款的方式和期限、交付樓房的品質標準及裝修標準、公共設施安排、售後服務、違約條款等,亦應蓋上開發商的公司印章和附上圖紙作憑證,並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建議買家親自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合同,避免由中介公司代理。

 

應留意付款和辦理網簽手續的限期,以防因逾期付款或逾期辦理網簽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應將款項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公布的監控賬戶,並領取發票和保留有效轉賬憑證。如開發商要求買家把房款存入非監控賬戶,買家應堅決拒絕,並立即向有關部門投訴。

 

買家繳付留位費或訂金前,須注意有關款項的性質。「訂金」是一種意向,如最終未能訂立正式合同、合約無效或開發商違約,買家或有權要求發展商退還「訂金」;而「定金」是一種承諾,目的在於保證合約的履行,如買家未能履行有關承諾或相關合約義務,「定金」可被沒收而不獲退回。

 

購買物業後,如開發商申請破產或故意逃避交樓,又沒有其他公司接管,以致無法辦理產權證,就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