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回应
海关意见
就是次消费者委员会转介的资料而言,海关已作出研究及跟进,如发现有关货品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海关提醒一般在香港市面出售予私人使用的消费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规管,其产品安全均受《条例》规管。根据《条例》,消费品必须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相关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厂商意见
「CHANEL」(#1)品牌表示该产品列有成分清单,消费者如有过敏情况,请务必在使用产品前检查成分清单。
「WATSONS」(#3)厂商表示该产品所检出的芳樟醇根据欧盟现时的《化妆品条例》对有关香料致敏物质的要求,冲洗型产品只需在浓度超过0.01%时,才需于成分列表上作出标示,故此产品符合有关要求。
「HARUHADA」(#7)、「Neogence」(#11)、「AHAVA」(#27)代理商表示,该3款样本中所检出的微量重金属物质属矿物泥中天然存在的成分,检出量均低于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所订的上限,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belief」(#19)代理商表示样本检出的铅含量属矿物泥中无可避免水平的杂质,检出量亦远低于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其他国际标准(如美国和原产地韩国)的所订下的安全限值。该公司指产品驻留于面部的时间较短,健康风险极低。该公司亦表示其产品经严格测试(如重金属、微生物、塑化剂等),以确保符合有关国际标准。
另外,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香茅醇和柠檬烯)超出欧盟《化妆品条例》所订下需作出标签的要求,而产品上亦已按该法例要求作出相应标示;而芳樟醇的检出量低于该上限,故未有于产品上作出标示。该公司表示会持续检视香氛配方,确保标签准确合规。
「SABON」(#25)代理商表示该产品使用90%天然成分,纯素配方,加入死海泥作为主要成分之一,可为皮肤提供不同功效。
「APIVITA」(#29)代理商表示该产品未有使用重金属物质作为原材料,亦有定期为产品进行重金属测试(包括锑、砷、铅、铬、镍、镉、汞、硒、锶)。现时欧盟《化妆品条例》禁止有关重金属用于化妆品的成分中,不过条例允许技术上无可避免水平(technically unavoidable)非刻意添加的微量金属杂质,但却没有就上述与安全相关的金属元素制定相关含量上限。
「AROMATICA」(#30)厂商表示该产品于2024年生产并现已停产。由于不同地区对不同化学物质要求有所不同,该产品所检出的重金属及香料致敏物质含量完全符合韩国MFDS标准及ISO 22716要求。而产品中的柠檬烯属内地及欧盟的可用香料成分,产品上亦有按要求标示有关成分以提醒消费者。该公司亦表示其产品经严格测试,符合有关国际标准,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和透明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