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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优惠不似预期 迎新 奖赏 回赠问题多

信用卡优惠不似预期 迎新 奖赏 回赠问题多

信用卡是十分普及的支付工具,不少人甚至同时持有数张信用卡作不同用途,而银行为了增加市场占有率,亦经常与合作伙伴,包括网络平台,推出不同优惠,例如迎新礼品、签账折扣、积分回赠等,以增加新客户和催谷消费。本会接获消费者反映,部分银行或合作伙伴未能如期提供优惠,令消费者既感失望,亦感不合理。

个案分享

A公司于网页推广,经由其平台申请银行信用卡及签账满指定金额,可获商店礼品卡作为迎新礼品。刘小姐被吸引而透过A公司申请两张信用卡,达成迎新签账额后,于去年9月17日向A公司递交奖赏换领表格,并接获A公司之确认电邮,表示会于10至15个星期内与银行核对纪录,安排领取礼品。刘小姐遂预计于12月底前会有进一步消息。

 

及至本年1月,刘小姐仍未接获A公司通知,因此于2月透过电邮与A公司联络,以查询礼品换领进度。A公司回复确认两项信用卡迎新礼品均申请成功,并会于2022年3月11日前通知领取礼品。然而,在2022年3月12日,A公司向刘小姐更新指3月18日前会再交代礼品换领安排的进一步消息。刘小姐认为礼品卡应该不受环球物流延误影响,但换领安排仍然一再延误,且A公司至3月12日仍未能提供确实领取日期,对A公司之安排表示担忧及不满,因而向本会求助。

 

本会跟进:

A公司回复本会表示,受疫情和人手短缺影响,礼品换领安排有所延误,公司最终分别于3月18日及3月28日就刘小姐之两宗申请发出奖品领取通知,并就延误向刘小姐致歉。

 

 

程先生收到B银行的优惠推广,使用有关信用卡作网上签账可享6%回赠,回赠将以银行奖赏积分方式提供。程先生遂使用B银行信用卡,于2月下旬及3月中旬,在一家电脑网店先后购买两台电脑,售价分别为$2,945及$2,845。程先生事后核对账单,发现B银行并没有提供6%回赠,于是向银行查询。

 

B银行回复指其推广条款已列明,银行会根据支付系统或商户收单时所使用的交易代码界定交易类别,就程先生的两宗交易,鉴于商户向银行发出的扣款指示中之支付系统授权码显示交易渠道为销售点 (Point of Sale),并非电子商贸(e-Commerce),因此未能享有网上签账优惠回赠。程先生认为他于网店购物,理所当然应属网上签账,因此不接受B银行的解释,并向本会作出投诉。

 

本会跟进:

B银行回复本会解释两宗交易中,根据支付系统的授权码显示,交易渠道并非电子商贸,所以程先生未能获得6%回赠,但考虑到客户对银行产品及服务的支持,特别酌情为2月那笔签账提供6%回赠。至于另一笔于3月的签账,由于B银行已就2月之签账酌情提供回赠,加上程先生参与了另一宗推广活动,并获得等值于$31元之回赠,而网上签账回赠优惠之条款已列明,推广奖励不可与其他涉及银行奖赏积分回赠的推广同时享有,因此银行不会就此笔签账提供6%回赠。

 

 

朱小姐是C网购平台的常客,因被平台与某银行之联营卡迎新礼品及特别优惠所吸引,故申请了该张联营信用卡。朱小姐于信用卡获批后的三个月内达成了目标签账额,以换领迎新礼品,即平台购物积分,但等待了半年仍没有收到礼品积分,遂分别向银行及平台查询,双方记录朱小姐信用卡资料后表示会核查及回复。等候期间,朱小姐尝试享用联营卡用户尊享的「购物满$500减$250」优惠,朱小姐知悉此优惠设有限额,遂按指示于指定日期及时间输入优惠码,惟平台显示优惠码已额满,朱小姐立即停止操作并退出应用程式,但竟于半小时后收到平台的订单确认通知,交易金额为$503,并未能享有联营卡优惠。朱小姐联络平台反映,平台表示只可以平台购物积分方式作退款。朱小姐不接受上述安排,既不满平台在没有经其同意下,擅自完成交易,亦不满在查询迎新礼品进度后逾一周仍没有回复,遂向本会作出投诉。

 

本会跟进:

本会接获C公司之回复,就迎新礼品方面,由于事件涉及银行及该公司内部多个部门,核实情况需时较长,逾三个月后方将有关优惠积分存入朱小姐之会员账户,C公司表示会汲取是次经验并与市场推广部检讨,希望能加快有关程序及改善服务,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至于订单方面,C公司指其系统于朱小姐之订单时段没有出现异常情况,且条款上已注明订单一经提交,不得取消,但考虑到客人对于系统和优惠上的不满,因此特别安排退款至付款信用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