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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便携杀菌消毒器紫外线属高危 小心损害皮肤及眼睛

细菌及病毒可在物件表面长时间存活,若触摸过有细菌或病毒依附的物件表面后再触摸口、鼻或眼,或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感染。故此,自新冠肺炎爆发后,除一般的化学消毒剂外,市场上亦涌现了不少紫外线杀菌消毒器,声称可为手机、手表、耳机、甚至是门柄、升降机按掣、厕所板等进行消毒。而部分产品更声称能瞬间杀灭细菌及病毒,备受消费者青睐。为了让消费者了解此类产品的实际效能,本会拣选并测试了市面上8款较常见的便携紫外线(UVC)杀菌消毒器,售价由$220至$1,480,评估其安全程度及杀菌消毒效能。

建议及意见

本会建议消费者只宜以便携紫外线杀菌消毒器作为辅助用途,不应过度依赖其杀菌消毒能力,而不当使用该等产品更可能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就新型冠状病毒发表有关UVC消毒器的资料指,使用家居的UVC消毒器时应留意该产品对人体健康构成的安全风险,以及其消毒不全面的风险,FDA又强调,产品的消毒效能受多个外在因素影响。

 

本会认为使用稀释漂白水或浓度约75%的酒精消毒经常接触的物件,及于触摸公共物件后,适当地洗手和使用酒精搓手液,都是预防病毒传播的有效措施。

不妥当使用紫外线消毒器,会导致健康风险。此外,若未能正确安装或保养产品并确保相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亦可能会增加风险。适当的眼部防护装置可有效减低UVC照射,但其设计及所使用的物料能否有效阻隔UVC照射应经实际测试验证。

 

细菌及病毒必须直接暴露于一定剂量的UVC下,才会有效被杀灭或消除,而产品的消毒效能亦受多个外在因素影响。这类便携紫外线杀菌消毒器或能加强消毒的成效,然而,这种技术并不能取代基本的清洁和消毒。如消费者选择使用这类产品,首先需要为物件作彻底清洁,并按照产品制造商的说明操作。

海关接获本会的相关测试报告后,已派员到市面巡查,发现6款产品中有4款已经下架。至于仍在发售2款产品,海关已全数扣查,并会再作进一步跟进。海关亦有派员到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暂未再发现该6款产品出售。一般在香港市面出售予私人使用的消费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规管,其产品安全均受《消费品安全条例》规管。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消费品必须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相关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经,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包括对用途的适用性、强度或性能等。《商品说明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商户于货品上标示其对用途的适用性、强度或性能。然而,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所有标示或附于货品上的商品说明必须正确无误,不能误导。商户如在欠缺实质证据支持下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