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改善建议
现行法规对消费者保障不足 4大改善建议
是次研究从消费者角度检视各种借贷行为,分析300多个本会接获的投诉个案、走访3个提供财务谘询及债务辅导服务的非政府机构,也与借款人及借款人家属深入面谈;另一方面,本会检视电视、报章、杂志及网站等媒体在2018年5月及6月的借贷广告,亦跟行业商会、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和放债人公司沟通会面,了解行业经营手法及营销运作。
研究报告亦检视了本地法规。《放债人条例》(条例)于1980年制定,目的为打击「高利贷」,由放债人注册处、警务处和牌照法庭分别规管牌照申请、审查、签发等事务。研究报告对现行规管架构提出9大问题:
- 欠缺特定行业监管机构
- 牌照申请审查不足
- 对放债人的行为监管不足
- 缺乏审慎的信贷评估
- 谘询人的个人资料被滥用,无适当规管
- 贷款利息上限过高(现为年息60%)
- 广告泛滥及带误导性
- 执法工具及解决消费纠纷方法有限
- 市场透明度低
研究报告参考了澳洲、内地、新加坡、台湾及英国等司法管辖区的规管架构,发现各司法管辖区均实施严格法例或指引以规管放债人或信贷提供者,例如某些司法管辖区会具体列出持牌人须具备的资格及经验、对资讯披露及营销广告设有不同限制、要求放债人有足够的资本或有金额限制、并列明利息上限(例如年息20%至48%或月息4%不等)。
借鉴海内外例子,本会提出4项建议,期望能改善业界操守,确保放债人及借款人以公平原则履行合约。
1. 修订现行法例
- 修订条例以成立专责行业监管机构
- 加入须进行审慎信贷评估的责任
- 调整借贷利息上限至最高为48%
- 在广告手法引入附加要求
2. 成立行业特定监管机构
- 加强牌照审批、提高申请门槛,及为放债人引进适当的申请准则以符合专业及诚信水平
- 透过加强牌照条件和推行规例引进良好作业模式和消除不良营商手法
- 将审慎贷款批核纳入发牌条件,并订立相关规则或指引
- 加强执法及处理投诉:监管机构应有执法权力和获赋予更多执法工具,例如公开谴责、经济罚则、补救命令及成立独立部门处理投诉等
3. 改善市场透明度
- 定期及有系统地向放债人收集信贷统计数据和贷款状况
- 定期发布执法数据以提高监管透明度
4.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提供有效的谘询服务
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非政府组织和业界人士,制定一套政策,并推出及时且务实的平台,为消费者提供:
- 教育、资讯及债务管理意见
- 谘询服务例如预算建议、管理和偿还债务上的支援及专业法律意见,以及搜寻不同信贷选择的工具等
研究报告全文及摘要,可浏览本会网站www.consumer.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