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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品供应市场研究报告

  • 研究报告
  • 1999.06.28
  1. 消费者委员会接获投诉,指称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供应,有独市交易的安排,报告阐述研究结果。

  1. 本报告的研究工作始于一九九八年四月,源自一间食品公司的投诉,指有些小学的 食物部经营者与本港两大牌子饮品供应商可能有独家供应饮品的安排,导致该公司的产品难以打入学校饮品市场。据该公司向本会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五十间小学中有82%有独家供应饮品的安排 - 70%被访的学校只供应维他饮品 1 ] ,12% 只供应太古饮品 2 ] 。该公司认为,由于独家供应饮品安排的存在,使饮品在学校市场产生牌子忠诚效应,因而削弱了整个饮品市场的竞争能力,导致市场可能出现垄断局面,影响公平 竞争;一些未能在学校打开市场的饮品供应商,没有机会在校园内培养牌子忠诚。
     

  2. 本报告除研究小学食物部外,还包括了中学,虽然两者的食物部经营规模及学生流 动性各有迥异,对经营食物部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两者亦有相似的地方-独家供应饮品安排同样普遍。本报告的研究范围包括:

    • 学校饮品供应市场现存的独家供应安排,有否形成入市障碍,妨碍或阻止其他经营者进入学校饮品市场,甚至整个饮品市场;及
    • 独家供应安排在饮品零售价、饮品选择和食物部的服务层面上,对消费者(学生)是否有负面的影响。
  3. 本会访问了有关的机构,包括饮品供应商、学校、食物部经营者和教育署等,征集资料和意见。本会亦同时向香港饮品制造商会搜集有关个别饮品供应商的销货数据。该商会并没有搜集这方面的资料。
     

  4. 为研究独家供应对饮品价格的影响,本会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向本港四十四间小学及三十三间中学派发问卷调查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价格;所选的学校集中于九龙城区,选择同区学校的原因是为了减低在租金差别对饮品价格方面的影响。
     

  5. 本会对各有关机构的协助、提供资料和意见,特别是受访学校、教育署、香港津贴中学议会及津贴小学议会,就研究结果提供宝贵的意见,衷心感谢。

供应的饮品

  1. 饮品的营养价值及教育署发出学校食物部供应食品的指引,影响一些学校向食物部建议应供应的饮品。维他奶公司及太古公司均有提供多种类的饮品 [3] 以供选择,包括有气及无气饮品、豆奶、果汁和茶。学校食物部提供的饮品,无论是具营养价值与否,报告内概称为饮品。

市场结构

  1. 本会从业内人士搜集的资料经分析后,发现饮品市场可分为下列几个不同的市场:

    • 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供求市场;
    • 全港饮品的供求市场;及
    • 经营学校食物部的市场。
  2. 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供求市场和学校食物部经营权的市场,有不同的运作功能,但均受到饮品供应商不同程度的纵向操控 4 ] ,有相连关系。另一方面,本港的学校食物部,学生在校内的饮品需求处于被动地位(尤其是小学方面),有着受制市场的部份特征。这是由于学生的活动限于学校范围之内,学生如要在小息时购买饮品,只能在食物部购买。据维他奶公司表示,小学受这因素的影响可能较大,中学生的限制相对较低。当然,无论是中、小学的学生,他们也可以自备饮品,而不光顾学校的食物部。学校食物部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学生光顾食物部的时间袛限于在短短的小息时段内,而顾客往往就是该校学生,故难以拓展顾客人数,故此,学校食物部的营业额亦因而受到限制。
     

  3. 维他奶公司列举其加入经营学校食物部市场的理由。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让学生有机会尝试其产品;此外,亦有其历史上的源由 - 秉承公司创办人的使命,以一般可以负担的价钱为学生提供营养饮品及食物。据该公司称,经营学校食物部并非一门特别有利可图的生意,一些食物部甚至有亏损;但公司视这方面的投资为「总体业务」的一部分。
     

  4. 维他奶公司在过去三十年来,开拓了学校食物部饮品及经营服务两个市场。据该公司称,他们率先在学校食物部作出投资,为食物部提供饮品雪柜及保温柜,向学生推销该公司的饮品。现时,一些有利可图的学校食物部,竞争的情况较热烈。一些食品供应公司亦开始经营学校食物部。
     

  5. 据本会估计,学校食物部饮品供应市场占本港整体的饮品供应市场不及5% 5 ] 。不过,虽然学校食物部饮品供应市场所占的市场比率不大,但其在拓展市场方面的重要性却不容忽视。首先,投诉的公司觉得这个市场重要,才会向本会提出;其次,就本会看来,若非这个市场有其重要性,维他奶公司当初也不会投资在这个市场上,亦不会持续经营下去。

市场占有率

  1. 本港学校食物部服务供应市场的一大特征是存在纵向操控。维他奶公司是学校饮品供应市场的一个主要市场参予者,公司的活动包括:饮品制造、批发和零售等。在零售方面,维他奶公司支配(透过直接管理或独家供应合约方式)颇大比数的学校食物部-据业内人士估计,维他奶公司约占学校食物部服务供应市场的六至七成。 6 ] 
     
  2. 维他奶公司向学校以租约形式 7 ] 取得食物部经营权,其中有些是透过投标取得。维他奶公司会直接管理部份的食物部,或把食物部经营权转交雇员的亲友或退休员工负责管理。
     

  3. 接受本会访问的人士透露,维他奶公司对学校食物部的影响力,随着越来越多学校把食物部的经营权以招标方式批出,逐渐减低。而且维他奶公司未必一定成功投得经营权。
     

  4. 另一主要的饮品供应商太古公司,亦与学校食物部达成独家供应饮品合约。据太古公司称,有很多是由该公司的离职职员经营。与太古公司有独家供应合约的食物部数目较维他奶公司少得多(占小学食物部的12%-参阅报告第2段)。
     

  5. 其余学校的食物部,由个别经营者承办的数目也相当多。经营者包括学校员工或退休员工或员工的亲朋戚友等;亦有由食品供应公司经营,如佳美食品服务有限公司和阳光一代。
     

  6. 下表分列本会从九龙城区中小学食物部取得的资料,显示学校食物部服务供应市场的粗略情况:
     

中小学食物部经营者
经营者小学中学
饮品供应商 / 由饮品供应商推荐的人士30%32%
食品服务公司 / 食品供应商15%42%
学校员工 / 员工亲属 / 退休员工55%26%
合计:100%100%

招标程序

  1. 学校选用招标程序或邀请经营者报价,一般会要求投标者提供价格(包括食物部租金及主要食品的售价,例如饭盒和饮品),以供考虑。有时学校会要投标者提供其他优惠,例如改善食物部范围内的设施。有很多学校会重视投标者的经验,及能否配合校政,作为考虑的重点,租金的标价反而祗属其次。

入市障碍

  1. 学校食物部经营者在提供及保养各样设备、改善环境卫生方面,需要投入相当多的资金。投入资金的多寡很大部分因校方对经营者的要求而有分别,视乎校方认为经营权的商业价值可为校方换取的利益。
     

  2. 正如前述,维他奶公司在过去三十多年成功取得相当多的学校食物部经营权;透过这种紧密的联系,使其产品在学校建立起稳定的供应渠道。加上,教育署的指引及有些学校均着重「营养」饮品的选择,成为「非营养饮品」供应商的入市障碍。
     

  3. 纵然如此,上述提及的入市障碍未必是解决不来的问题,因为市场上仍有其他经营者、亦有经营者未有独家供应饮品的安排,有些食物部仍然会售卖其他饮品。

  1. 教育署发出的一般性指引 8 ] ,在学校食物部的经营部分,建议成立「学校食物部委员会」 9 ] ,监督校内食物部的经营,包括食物和饮品的售价和品质等。指引未有规定学校如何选择食物部经营者,却建议校方以招标方式选择校服、体育用品、校徽和校呔供应商。
     

  2. 指引订明:「如属可行,学生应有选择食品牌子的自由。」另一有关膳食安排的指 引 10 ],教育署提出食物部售卖食品的种类。指引建议,学校应考虑食物的营养价值,并应向食物部经营者建议「售卖矿泉水、纯味低脂奶,并少卖汽水;及多卖有益的零食,如…..豆奶…..。」教育署似乎只关注食物部的卫生情况,在膳食安排指引有关食物「营养价值」、或一般性指引其中有关食品牌子选择方面的建议,没有进行监察,事实上,监察的责任,最终应在校方。
     

  3. 教育署对学校食物部的经营,似乎主要关注卫生和营养,而并非针对食物部的经济考虑或满足学生的牌子选择问题。从而可引申教育署以卫生和营养为重。不过,教育署对此未有明言。
     

  4. 教育署的指引为学校提供了方向,遵循与否由学校自行斟酌决定。

独家供应安排

  1. 本会未能取得食物部经营者与饮品供应商签署的独家供应饮品合约副本。但据了解,合约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下列两项:

    • 若经营者同意食物部独家销售一种牌子的饮品,该饮品供应商保证予经营者较高的折扣率(订货量愈多所获折扣理应愈大);或
    • 供应商亦会向非独家供应的食物部经营者供应产品,但给予的折扣优惠不及独家供应的协定。
  2. 维他奶公司向本会表示,若食物部经营者售卖其他牌子饮品,他们不会拒绝供货。独家供应安排的高折扣,会吸引经营者,尤其是食物部生意额不大的经营者透过独家供应安排去取得更多折扣。
     

  3. 据本会的调查,很多小学食物部与供应商有独家供应安排,中学则没有小学普遍。回覆本会的小学食物部,几乎全部均与维他奶公司签订独家供应协定。
     

  4. 与维他奶公司签订独家供应协定的食物部,维他奶公司规定其售卖饮品的种类,并建议最高零售价。一般来说,维他奶公司都会给予学校食物部不同的折扣率,但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自然获得较高折扣和较多支援。供应商对食物部投入的资本、设施多寡影响食物部可得的折扣率。
     

  5. 维他奶公司称,该公司对食物部的密切监管,确保食物部的服务质素符合校方合约条款规定。维他奶公司表示,有些学校和食物部经营者并不熟悉食物部的运作,视乎需要,他们会提供协助。但他们并没有绝对权力影响合约条款内容。
     

  6. 太古公司对本会表示,该公司会为接受独家供应安排的经营者提供折扣。该公司没有说明安排独家供应的理由,表示这是行内惯常的做法。
     

  7. 香港饮品制造商会持相同意见,指称独家供应安排是分销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议。这种做法在很多国家十分普遍。至于本港整体饮品市场的情况,商会有如下意见:

    「重要的是,独家供应安排只占香港饮品市场的一小部份。大家都会留意到,有极大部份的饮品是透过市场和便利店发售,而这些销售渠道绝对没有独家供应安排或障碍......」(原文为英文)
     

  8. 虽然上列所述的独家供应安排只是占全港饮品市场的一小部份,但在饮品售价和产品选择方面的影响,不容忽视。尤其是学生在小息时的活动范围有限,如要购买饮品,便只能光顾食物部,他们难往其他店铺购买其他饮品。
     

  9. 本会今次研究并非是以全港饮品市场为目标。假如整体市场存在广泛的独家供应问题,本会自然会有不同意见。

订价行为

  1. 据一家经营十三间学校食物部的独立食品服务公司称,其食物部的饮品售价一般其他学校食物部为高,因为公司未能取得与其他有独家供应安排的优惠折扣。
     

  2. 本会的调查结论大致相同-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其饮品选择有限,但一般来说,售价较没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略低。调查结果显示,有独家供应和没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饮品售价差异 约在3%至12%之间,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饮品售价一般较低,似乎学生可以分享到食物部取得的优惠折扣。
     

  3. 两种较流行饮品在不同零售店(包括非学校食物部)的售价比较如下:
     

饮品

学校食物部

超级市场

便利店

 

独家供应

非独家供应

  

维他奶250ml

$3.59

$3.82

$3.45

$4.00

阳光柠檬茶250ml

$3.75

$3.86

$3.00 *

$4.00

价钱顺次(由最低至最高)
超级市场<独家供应食物部<非独家供应食物部<便利店

注:除在超市发售的阳光饮品外,上述所有数字均以"雪冻"饮品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 未经雪冻的阳光柠檬茶价格。超市发售的纸盒庄雪冻饮品较未经雪冻饮品大约贵4至5角。

  1. 以维他奶为例,若把食物部的平均价与同区超级市场和便利店比较,超市的售价最平,学校食物部次之,便利店的价钱最贵。若以学校间的食物部互相比较,有独家供应安排与没有独家供应安排的价钱约相差6%。
     

  2. 各学校食物部的价格折扣并不划一。有些情形是,没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也可能与有独家供应安排所卖的饮品售价分别不大。可能由于这些食物部具较强的议价能力,或在经营规模上能够达到较大的成本效益。又或者是,在饮品需求方面,食物部经营者需要面对竞争,尤其是中学附近设有士多和超级市场。亦有可能是来自校方管理阶层的压力,认为食物部应把饮品价钱调低。

赞助及捐献

  1. 市场另一种普遍存在的行为是饮品供应商给予学校赞助和捐献。维他奶公司称,为满足学校的期望,公司会「向校方提供奖学金、学生用的家俬、购买教育器材,以及每年一次或两次教职员和学生赠饮。」维他奶公司认为,此乃推广支出并且是必须的。 11 ]

  1. 本节就市场搜集的资料,分析独家供应安排的利与弊。正如文件第3段所述,本报告研究范围包括:

    • 学校饮品供应市场现存的独家供应安排,有否形成入市障碍,妨碍或阻止其他经营者进入学校饮品市场,甚至整个饮品市场;及
    • 独家供应安排在饮品零售价、饮品选择和食物部的服务层面上,对消费者(学生)是否有负面的影响。
  1. 本会采用下列的指标,分析独家供应安排的利弊:

    • 评估弊处-独家供应安排会否严重妨碍任何一个市场(即: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供求市场、香港整体的饮品供求市场、以及学校食物部经营权市场)的竞争能力;又会否影响消费者利益。
    • 评估好处-饮品供应商会否从独家供应安排获得经济效益,而这些效益能否让消费者受惠。包括评估独家供应带来的其他公众利益,会否超出对竞争或消费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食物部经营者

  1. 显然,没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经营者,不能获得较优惠的折扣,有独家供应的经营者有特惠的供货折扣,也可能获供应商在经营管理上的协助。不过,有些食物部虽然没有和个别供应商达成独家供应安排,所提供的饮品售价,仍能与有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的饮品售价相若。有意见认为独家供应安排可能会减低经营者对学生口味变化的敏锐触觉,局限了经营者的应变能力。这可能也是一些经营者不愿与供应商作独家供应安排的原因之一。此外,亦视乎食物部的规模和所能取得的热门货量而定。加入独家供应行列或置身于协议之外,各自有其经济效益,视乎学校食物部经营者的生意目的去衡量。例如,一间大公司进入经营学校食物部的市场目的和经济考虑,与一个单一经营者比较,自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对一些学校食物部经营者而言,参与独家供应饮品安排,会获较大回报和经济效益。

售价

  1. 参与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经营者,入货成本较低。若经营者把利益转给消费者(学生),消费者才可以享受到较低的零售价。维他奶公司声称,他们向参与独家供应安排的食物部,规定售卖其产品的最高零售价。校方亦可采取措施,确保食物部取价在合理水平。

消费者选择

  1. 独家供应安排本质上限制了学生在饮品方面的两个选择:饮品牌子和饮品种类的选择。在本港来说,只是牌子方面,因为主要牌子的供应商均能提供多种产品。例如,太古公司和维他奶公司都提供多类饮品,包括有气及无气饮品、豆奶、果汁及茶。归根究底还是看个别供应商可提供的饮品种类选择。
     

  2. 如前述,教育署的指引要求学校能够让学生有选择食品牌子的自由,指引加上了「如属可行」的按语。假如食物部的营业额有限,硬性规定需要提供多个牌子产品,经营者便不能享有单供应某牌子产品所带来的规模经济。
     

  3. 在这情况下,食物部难以提供较低零售价的饮品。此外,据教育署的「学校膳食安排指引」,敦促学校为学生供应「营养」饮品。据此推论,选择的自由只是考虑因素之一,仍以学生营养需要为重,虽然这不一定能配合到学生的喜好。

新入市者

  1. 有意见认为,学校食物部的饮品供应市场独家供应的安排,会影响不同牌子饮品在本港整体市场的竞争,这是有可能的。因为,新入市者在宣传及建立其产品形象方面可能会受到妨碍。不过,这是否构成主要入市障碍,也要视乎多个因素而定。
     

  2. 妨碍竞争的程度是否严重,端视有多少间食物部与同一供应商达成独家供应协议,及协议期限的长短。研究显示现时独家供应安排并非祗限于一个供应商,协议期限亦由一年至三年不等。这似乎显示各供应商之间存有竞争,各自试图透过独家供应安排,让自己的产品在学校食物部的市场占一席位。因此,新入市者仍应有机会取得类似的独家供应安排。
     

  3. 此外,新入市者亦可透过其他途径,建立产品形象,例如,透过广告推销及其他市场推广活动。当然,假如新入市者能够取得学校食物部独家供应安排,更加可从中得益。

  1. 总括来说,独家供应安排,对新入市者推广产品可能有些妨碍,但供应商和食物部经营者双方都会因独家供应安排得到效益。其实,独家供应不利竞争的关键在于协议期限的长短。
     

  2. 要针对独家供应安排的问题,应确保市场参与者有机会进入市场。本会认为要达到这个目标,可要求学校定期检讨食物部的经营方式,让任何饮品供应商均有机会透过直接经营,或与学校食物部的经营者(厘订有利的供应合约)合作,在学校开拓市场,藉以接触年青的一代,建立品牌形象。
     

  3. 本会认为,食物部的经营期限每次不宜超过三年。有意见认为期限应该更短,但若标书订明经营者需要为食物部作出某些投资,例如改善在食物部范围内的设施、装置雪柜和保温柜等,便应容许较长的经营期限。若标书只要求经营一般服务,并不牵涉任何资本设施的投资,则一年的经营合约便较为适宜。
     

  4. 至于饮品价钱方面,本会认为,在这有限制性的零售环境下(上学时间学生只能向食物部购买饮品),有需要加入条款以确保经营者从独家供应安排得到的经济效益,可让消费者(学生)分享。

  1. 鉴于独家供应安排的利弊,本会提出下列各项建议,以保障消费者(学生)利益和促进市场竞争:

入市自由

  1. 学校食物部经营的方式,最终是由校方决定。有些学校会自行经营食物部,或出租予独立的经营者,或由饮品供应商经营。本会认同学校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食物部的经营者。由于学校食物对饮品供应商,及新入市者拓展长远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性(通过在年青一辈建立产品形象),且学校食物部也是整体市场的一部分。一如整体市场的零售经营,自由和开放竞争的原则,在可能范围内,也应用于学校食物部。因此本会建议:

    • 建议(1):教育署宜请各学校管理阶层厘订清晰的食物部经营政策。
    • 建议(2):学校管理阶层对管理食物部的政策应具备透明度,并应照顾到校方和学生的福利。
    • 建议(3):如学校管理阶层决定把食物部交由外界商办,教育署应予以协助并提供招标的指引。本会认为,教育署应建议学校采用有竞争性的招标(或报价)程序,以选择食物部经营者和饮品供应。这做法近似学校其他物品和服务的招标(或报价)方式。本会建议承办合约最长不应超过三年,若经营者只是纯粹经营或供应饮品,而毋须要提供其他服务或额外投资,便应以一年为期。
    • 建议(4):若学校管理阶层决定作其他安排,如把食物部交由校工或退休员工经营,宜清楚订明经营条件。续约与否亦需视乎表现是否满意,以确保服务质素和售价合理。

产品选择

  1. 独家供应的安排明显地限制了学生在产品牌子及产品种类方面的选择,并且,视乎供应商能够提供的产品种类,也会影响到营养产品的供应。教育署的指引,认为「如属可行」,宜为学生提供较多食品牌子的选择,但又同时建议要为学生提供营养产品。若要求食物部提供所有牌子的营养产品,显然不切实际,因此,要兼顾学校提倡营养食物的要求,及食物部经营者的经济考虑。教育署的指引似乎主要并非以经营者的经营为重点,而是关注学生在卫生和营养方面的利益。教育署在厘订品牌选择和营养产品的优次取舍方面,并没有清晰指示,这方面的决定便应由学校处理。

    • 建议(5):教育署的指引应清楚注明,由校方自行决定有关产品种类和产品牌子的选择优次。
    • 建议(6):学校应在标书或报价文件中,清楚注明校方在品牌选择或营养方面的优次。

售价

  1. 独家供应安排可加增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货物的零售价亦相应可以调低。因此,有些学校宁愿食物部经营者限定发售某一种牌子饮品。不过,由于可能会限制了竞争,校方应监察售价,以确保经营者(无论是独立的经营者抑或饮品供应商)不会把售价订得过高,并且应确保经营者会把从独家供应安排获得的经济效益,与消费者分享。

    • 建议(7):学校应在提供食物部服务的招标书或报价文件内,加上条款,规定投标人开列在食物部售卖物品的拟定价目表,让校方参考,确保食物部所售食品价钱合理。中标者在经营期间,以及在合约期满再欲投标时,校方亦会查察经营者有否遵守这项条款。
    • 建议(8):若食物部并非经由投标方式承办,例如只是由学校员工或退休职员作小本经营,学校食物部委员会亦宜对其食物售价有一定形式的监管。
  1. 学校食物部与个别供应商安排独家供应的饮品,祗占整体饮品市场的一小部分。本会的研究意义在于反映这类经营手法,在有些情况下,会限制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妨碍整体市场的经济效益。这研究却可令大众了解,独家供应的安排,对市场竞争虽有不利之处,但对供应商和零售商双方却会产生经济效益,消委会认为这利益应与消费者分享。这研究个案显示消费者(学生)因而享受到较廉宜的饮品。另一方面,减少选择无疑带来经济效益,(因为增加选择无疑会涉及额外成本),但予消费者足够选择也是重要的。如何取得平衡,最终还需要经营者小心考虑。无论是采取哪种经营方式,理应以不妨碍整体市场的经济效益为前提,所以既不应把新入市者拒诸门外,并让效率更佳的经营者有机会加入服务市场。这种安排是否有可能体现,也要视乎经营者的目的和营商手法,及相关市场的情况或经济环境而定。

 

注:

  1.  指由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的饮品。
  2.  指由太古可口可乐香港有限公司供应的饮品。
  3.  维他奶公司提供有气及无气饮品、豆奶、牛奶、蒸馏水、果汁和茶。太古公司亦提供差不多的饮品,包括有气及无气饮品、豆奶、牛奶、果汁和茶。
  4.  现时学校食物部有不同的经营方式,包括由校方自己经营、由个别经营者主理、或由饮品供应商经营。
  5.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据,一九九七年饮品及汽水制造业的生产值为港币3,177,011,000元。
  6.  本港并无学校食物部的统计数字。假设全港中、小学均设有食物部,则食物部的数目约相等于学校的数目。以一九九八/九九年度计,全港学校数目共1,301间,小学占830间,中学占471间。
  7.  一般而言,维他奶公司与学校订立的食物部经营权为期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可以续约。
  8.  教育署行政通告九五年第三十七号「在资助学校经营买卖业务」。
  9.  学校食物部委员会由校长委任三至四名教师及由学校的家长教师协会派出一名代表组成。
  10.  教育署行政通告九六年第五十七号「学校的膳食安排」。
  11.  本报告未有就赞助及捐献方面提出任何建议,但本会在早前公布的「教科书市场经营手法研究报告」(1999年3月),建议学校应在公开的捐赠册上列出由供应商馈赠的任何物品或服务,以供公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