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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向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提交石油产品零售价研究报告

  • 研究报告
  • 1998.11.23
  1. 消费者委员会定期根据公开的数据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研究石油产品的零售价。消委会分析了无铅汽油、柴油及石油气在不同供应阶段的价格。
     
  2. 消委会的研究或可以反映市场的价格是否合理、或是否受市场竞争力量影响,但研究有一定局限。一方面是未能查证由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再者,以过往的价格作为比较的基准,未能提供足够资料作深入的分析,故亦未必可以反映最佳效果价格(Optimal Efficient Pricing)。
     
  3. 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期间资料显示,无铅汽油与柴油的零售价,大致配合入口价的下调而作出减价。(由于上文提及的局限,这观察不能视为毫无疑问的结论)。
     
  4. 消委会又注意到油站提供的车队折扣、油咭挂账和优惠券等的竞争手法,但并非每个消费者皆能参与这些计划,以至未能因此类竞争而受惠。油站送出的不同赠品,也是另一类的竞争,但消委会相信消费者更欢迎直接的价格竞争。
     
  5. 在这段期间石油气没有减价,反映零售市场缺乏竞争、及显示零售价可能是不合理的。消委会就入口成本下调但售价不变的情况,要求油公司解释。油公司的回应未能改变消委会的结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使用气体燃料,往往受楼宇的装置限制,令消费者别无选择,成为该气体供应商的必然顾客。消委会于一九九五年发表的「家用热水及煮食燃料市场竞争研究报告」早已指出这一点。
     
  6. 消委会分析显示,石油气的有减价的空间。本会知道电力与煤气的收费有随着燃料价格变动,收费有加有减。建议石油气供应可考虑用此方式,以增加透明度和配合市场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