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在香港
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愈加重視。地理標誌可根據《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申請註冊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從而使原產地商品的獨特性受到香港法律保障。例如,蘇格蘭威士忌協會(The Scotch Whisky Association)成功在香港註冊「Scotch Whisky」為證明商標,這意味着只有在蘇格蘭境內、按照嚴格標準(如選用特定原材料並經至少3年陳釀)釀製的威士忌,方可使用該標誌。
作為世貿組織成員,香港亦須根據《商標條例》履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國際責任,確保地理標誌能在本地獲得法律保障,讓全球具地理標誌的優質農產品、酒品及工藝品均可在香港享有公平的市場環境。這不僅有助於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地位,更為本地消費者帶來更多優質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