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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住房专辑第3章】物业管理费、维修责任、保险大比拼

【大湾区住房专辑第3章】物业管理费、维修责任、保险大比拼

「大湾区住房专辑」的首两节为你介绍了买楼和租楼须知。来到最后一节,专辑将会为你整合各个城市的物管、维修责任和保险资讯!想了解更多相关支出?立即阅读本文。

文章内容

在香港租楼,管理费通常由业主负责。不过,在其他大湾区城市的情况并不一样。

 

  • 香港:普遍每平方尺 2-2.99元/每月;新楼每平方尺约 3.4-5港元/每月,管理费普遍较高;
  • 澳门:管理费一般由业主支付,但租约可另行约定租客分摊; 普遍为每平方尺 0.5-1.9元/每月,如楼宇有会所设施,则收费会比旧式楼宇高
  • 内地城市:部分租约规定由租客支付管理费[普通住宅(非别墅)设有指导价,即政府限制价格]。管理费会因楼宇是否有电梯及会所设施而异,例如:  
    • 东莞:有电梯的普通住宅最高为每平方米3元/每月,无电梯的最高为每平方米 2.4元/每月; 
    • 珠海:有电梯普通住宅最高为每平方米3元/每月,无电梯的最高为每平方米 1.9元/每月。 
  • 而个别城市(如深圳、广州)的物业服务收费会于业主大会成立之后,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即不设限):
    • 珠海、佛山、惠州: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管理费最高为 3.5元/每月;
    • 江门: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管理费最高为2.4元/每月。
  • 业主:负责户内设备维修和独属于其范围内的维护;
  • 物管公司:负责公共设施(电梯、楼道等)的日常保养,重大维修须经业主同意并动用维修基金(如广州、深圳);
  • 租户:负责日常使用中的损耗维修,但须确认租赁协议中对维修责任的具体条款。
  • 香港:银行按揭通常要求购买火险(即楼宇结构保险);
  • 澳门:业主必须为已做按揭的住宅单位结构购买火险;
  • 内地城市:无强制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保险。

 

即使内地目前没有要求业主或租客必须购买房屋保险,但为了确保在发生意外时得到妥善保障,业主或租客可考虑自行购买房屋保险。

 

用词大不同

  • 在内地,港人须留意物业管理费的「指导价」制度,这是一项与香港房地产市场不同的重要规定。「指导价」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限制价格。
  • 内地的「房本面积」,即香港的「建筑面积」。

 

如想了解更多惯常用字分别,请参阅「大湾区住房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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