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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住房專輯第3章】物業管理費、維修責任、保險大比拼

【大灣區住房專輯第3章】物業管理費、維修責任、保險大比拼

「大灣區住房專輯」的首兩節為你介紹了買樓和租樓須知。來到最後一節,專輯將會為你整合各個城市的物管、維修責任和保險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支出?立即閱讀本文。

文章內容

在香港租樓,管理費通常由業主負責。不過,在其他大灣區城市的情況並不一樣。

 

  • 香港:普遍每平方呎 2-2.99元/每月;新樓每平方呎約 3.4-5港元/每月,管理費普遍較高;
  • 澳門:管理費一般由業主支付,但租約可另行約定租客分攤; 普遍為每平方呎 0.5-1.9元/每月,如樓宇有會所設施,則收費會比舊式樓宇高
  • 內地城市:部分租約規定由租客支付管理費[普通住宅(非別墅)設有指導價,即政府限制價格]。管理費會因樓宇是否有電梯及會所設施而異,例如:  
    • 東莞:有電梯的普通住宅最高為每平方米3元/每月,無電梯的最高為每平方米 2.4元/每月; 
    • 珠海:有電梯普通住宅最高為每平方米3元/每月,無電梯的最高為每平方米 1.9元/每月。 
  • 而個別城市(如深圳、廣州)的物業服務收費會於業主大會成立之後,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即不設限):
    • 珠海、佛山、惠州: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管理費最高為 3.5元/每月;
    • 江門: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管理費最高為2.4元/每月。
  • 業主:負責戶內設備維修和獨屬於其範圍內的維護;
  • 物管公司:負責公共設施(電梯、樓道等)的日常保養,重大維修須經業主同意並動用維修基金(如廣州、深圳);
  • 租戶:負責日常使用中的損耗維修,但須確認租賃協議中對維修責任的具體條款。
  • 香港:銀行按揭通常要求購買火險(即樓宇結構保險);
  • 澳門:業主必須為已做按揭的住宅單位結構購買火險;
  • 內地城市:無強制規定業主購買房屋保險。

 

即使內地目前沒有要求業主或租客必須購買房屋保險,但為了確保在發生意外時得到妥善保障,業主或租客可考慮自行購買房屋保險。

 

用詞大不同

  • 在內地,港人須留意物業管理費的「指導價」制度,這是一項與香港房地產市場不同的重要規定。「指導價」是由當地政府制定的限制價格。
  • 內地的「房本面積」,即香港的「建築面積」。

 

如想了解更多慣常用字分別,請參閱「大灣區住房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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