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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包唔包?

保险包唔包?

消委会今年1月至3月初,共接获48宗涉及保险的投诉,当中6宗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的旅游保险个案。投诉主要涉及保单没有明确列明新冠状病毒不受保障,但保险公司却拒绝受理因疫情而取消或缩短旅程的索偿。由于每个投诉个案的情况均有不同,消委会会就不同的个案内容,与保险业界商讨,及与保险公司作调停;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肆虐,令不少计划外游人士担心一旦外游时感染病,旅游保险会否提供住院赔偿,及被隔离津贴等。消委会提醒大家,外游前请先了解投保的旅游保险条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文章内容

受保人因被怀疑或确诊感染传染病而于旅程期间或于返港后7天内被强制隔离,保险公司将按隔离日数向受保人按条款提供现金津贴,而受保人须提供文件证明因感染或被怀疑感染传染病而遭政府机关强制性隔离。

不一定。受保人须留意,保单一般都有不保条款,若受保人购买旅游保险前,有关行程作目的地已被「政府」或「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为传染病的疫埠,受保人很可能不会获得医疗保障。

就旅游保险而言,若旅客被怀疑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因此被迫强制隔离于邮轮上 / 指定强制隔离的地点,一般旅游保险均有提供强制隔离现金保障。但假如旅客因此导致更改或取消原定停泊口岸,则由于并非邮轮旅游保险的指定风险,而是邮轮公司纯粹为防御疫情已取消原定停泊港口,属服务提供者未能提供服务,一般不是保险的保障范围,旅客应向营运商查询退款或赔偿。截至3月初,消委会暂未接获拒绝向于邮轮上被隔离的客人提供「传染病引致的隔离现金津贴」的相关投诉。

政府已于1月8日把『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 (即新型冠状病毒)纳入为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以提高本港加强监测此疾病的能力。消费者须留意保单条款有无将传染病列入受保范围。受保人须留意,有机会因为指定机构(「政府」或「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对指定地区作出公布,而令受保人未能获得期望的保障。

2018年5月消委会曾发表有关旅游保险的调查报告,翻查当时所得的16间保险公司的保单条款,有以下观察:

  • 11间公司的保单有为「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 作出定义
  • 7间要求须由「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由人传人感染及已在有关当地人口中广泛传播的传染病。
  • 3间要求为「政府」公布并需要实施隔离的传染病。
  • 1间订明必须为「香港政府」根据香港法例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所公布的传染病。
  • 5间公司的保单没有为「传染病」作出定义

不少旅游保单对黑色 / 红色 / 黄色外游警示,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例如:取消行程,或外游警示现金津贴等。假如港府对其他地区 / 国家发出旅游警示,有部份旅游保险保单对取消行程提供赔偿,通常保障部分不能退回的旅游费用。但必须注意,由于部份保险公司已将是次新型冠状病毒广泛传播情况定为已存在的风险,在特定日期后购买的保单,即使有外游警示保障,也未必会提供赔偿。详情应以保单条款为准。而投保人应向旅游营办商先索取取消行程的费用,未能取回的支出,可根据保单条款,向保险公司索偿。

( 摘自香港保险业联会:https://www.hkfi.org.hk/covid19/ )

假如受保人于旅游期间在目的地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要前往当地注册医院就医,就可得到海外医疗费用保障。如因此要更改行程,额外的住宿及交通费会有保障。假如受保人于旅游开展前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能开始旅程,便可获取消旅程保障。由于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会有差别,投保人应注意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条款,亦可向中介人或保险公司查询。

( 摘自香港保险业联会:https://www.hkfi.org.hk/covid19/ )

若因为疫情取消行程,须留意以下保障:

调查的14间公司保单会为需要接受强制性隔离的受保人提供取消行程保障,但亦有个别保单列明不会为「家居隔离」提供保障;11间公司的保单列明,受保人于预定出发日期前7 天内,已计划前往的旅程目的地突然爆发不可预见的传染病,受保人若取消行程,可获得保障;留意条款一般只保障旅程目的地的突发情况,不包括香港本地的情况,须为「突发」及「不可预见」。若受保人购买旅游保险前,有关行程作目的地已被「政府」或「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为传染病的疫埠,受保人很可能不会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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