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向海关举报
消费者可向海关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市民如对药物的真伪有所怀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向供应商或商标持有人作出查询。若发现有售卖伪冒药物的情况,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举报。
(资料来源:香港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