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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顾洗衣服务 小心中伏位

惠顾洗衣服务 小心中伏位

家居面积越住越细,有消费者或会放弃添置洗衣机等大型家电以节省空间。近年自助洗衣服务扩展迅速,有些店铺甚至提供24小时服务,方便早出晚归人士。本会偶有接获与自助洗衣服务有关的投诉,主要涉及机械操作上的问题,另外,亦有经传统洗衣店清洗衣物后衣物受损的个案。

个案分享

张小姐得知A公司于屋苑附近设有电子储物柜交收磅洗及干洗衣物服务,便于7月下旬带同新购入及只穿过几次的衬衣及白色汗衫前往惠顾,当场支付洗衣费$58。张小姐依照指示将获发的收据放入衣服口袋,然后锁好储物柜。张小姐随后收到A公司确认短讯,当中附有收据号码及查询电话。事隔10天,张小姐因仍未收到取衣通知,于是致电查询。A公司职员解释因正值洗衣高峰期,要多等几天。一星期后,职员又再推说需要5-7天。张小姐其后多次追问,结果等了近一个月后,A公司竟通知她的两件衣物全部遗失。
由于A公司一直敷衍了事没有交代如何处理,张小姐决定向本会投诉。张小姐称两件都是近期购买的名牌衣物,她仍保留购买衣物的单据,衬衣价值$2,253,只穿着少于5次,汗衫价值$1,354,只穿了2次。张小姐强调A公司遗失其衣物,应按衣物原价赔偿及退回洗费。

本会跟进

本会发信予A公司后,张小姐告知本会A公司口头同意会按要求的金额作赔偿,但A公司却一直以未有负责人签发支票为理由,迟迟未答复何时办理。本会随即向A公司了解,经过多番交涉,A公司于10月下旬,以书面回复本会确认有关赔偿安排,并于11月中旬通知张小姐取回支票,个案扰攘接近四个月终顺利解决。

刘先生是长者,早前使用B公司24小时自助洗衣服务。洗衣后,刘先生将衣物放入干衣机,按指示拍卡付$30,但按掣后干衣机没有启动,他再按掣,机器亦没反应。由于当时没有驻店职员,刘先生唯有重复步骤再拍卡一次,干衣机才可顺利运作。
刘先生其后致电B公司反映及要求退回重复支付的$30,同时提交电子支付的交易纪录。B公司调查后答应退回$20,并要求刘先生使用B公司手机应用程式递交退款表格。刘先生下载程式及填写资料后未能顺利送出表格,于是他再联络B公司,职员建议他使用银行转帐,刘先生因担心个人资料外泄而不想提供银行户口资料,提议以支票或现金交收,但却遭职员以公司政策为理由拒绝。刘先生于是要求本会协助。

本会跟进

B公司解释根据记录,刘先生首次付款后没有按既定次序按掣启动干衣机,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行,当他再次付款,使原定40分钟干衣时间加至50分钟,因此按比例退回$20。同时,B公司表示曾提出多种退款建议,包括银行转帐及其他电子支付工具,刘先生都不接纳。本会向B公司反映长者未必善于操作电子支付工具,经商议后,B公司同意作出一次特别处理,安排员工于约定时间以现金退回款项给刘先生,个案得以解决。

郑小姐是C公司的长期顾客,喜欢其「免费存放衣物半年服务」,5月时郑小姐将一件有毛领灰色皮褛及一些冬季衣物交给C公司干洗。但到12月郑小姐取回皮褛时,发现皮褛毛领严重缩水,职员称会将皮褛交回工场尝试修复。郑小姐要求职员于单据注明该件皮褛毛领洗后缩水,并拍照为凭。
两星期后,郑小姐回到C公司,看见毛领缩水问题没有多大改善,并认为毛领缩水影响衣物外观,拒绝收回皮褛并要求赔偿。C公司回复根据洗衣条款,衡量衣物折旧率后,将赔偿$124及可让她退回会员卡余额。郑小姐认为赔偿额未能弥补其损失,于是联络本会。郑小姐表示皮褛虽购买数年,一向小心穿着和妥善保存,过往曾将该皮褛交予C公司干洗都没有问题。郑小姐明白衣物会折旧,她指洗衣单据列明赔偿金额以不超过洗费实价5倍为上限,该件皮褛洗费$310,要求C公司至少赔偿$800。

本会跟进

C公司负责人回复本会,重申工场干洗皮褛的过程没有不妥,皮褛洗后状况正常,亦不认为毛领有严重缩水,C公司亦向皮褛品牌公司查询,指该皮褛是多年前款式。本会虽再作调停,C公司仍坚持立场,负责人指该件皮褛干洗费折实后为$248,公司衡量衣物价格及折旧率后,只会赔偿干洗费一半,即$124及退回约四百多元会员卡余额。本会向郑小姐转达C公司解释,她虽然失望,但也不想继续争持,决定接纳C公司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