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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今日点名公布三间售卖相机和录影器材商铺的不当经营手法,以警告对采用不良经营手法的店铺。

  • 1999.04.29

消费者委员会今日点名公布三间售卖相机和录影器材商铺的不当经营手法,以警告对采用不良经营手法的店铺。

这三间商铺均位于尖沙咀游客购物区,三间的位置相距不远。

由去年十月开始,消委会共接获四十名消费者对这三间店铺的投诉,涉及款项达到卅二万三千元。所有投诉人都是游客,投诉个案所涉及的金额由九百元至三万一千五百元不等。

为解决消费者投诉,消委会曾多次接触这三间商铺,并向店铺提出警告,但店铺始终没有改善其经营手法。这些商铺的经营手法严重影响香港的声誉和其他诚实的商铺,而为了保障游客和本地消费者的权益,消委会点名公布这三间商铺。它们分别为:

  • 忠信影音公司
    九龙弥敦道卅六至四十四号
    重庆大厦地下二A铺
    (有十四宗投诉,涉款十万五千八百七十三元)

  • 中港电业城
    九龙弥敦道五十四至六十四号
    美丽都大厦地下十二号铺
    (有十宗投诉,涉款十万六千一百三十元)

  • 中联电业城
    九龙弥敦道廿七至卅三号
    良士大厦地下A一铺
    (有十六宗投诉,涉款十一万一千零三十五元)

经过调查后,消委会发现这三间商铺虽然由不同的有限公司登记拥有,但三间公司都有同一名董事,而其中两间公司更有四名相同的董事。

根据投诉人的资料,这三间商铺都是利用饵诱式经营手法,首先用极吸引的价钱「饵诱」没有防备的顾客,然后用种种理由,令顾客同意转买并非原欲购买的影音产品。

这些店铺一般的手法是当投诉人查询某产品价格时,职员向投诉人告以极之吸引的价钱,并且叫投诉人立刻以现金或信用咭付款,而店铺则派人到附近「取货」。

在等候期间,店铺职员游说受害人转买其他声称质素较佳,但较贵价的产品。假如这些技俩都不收效的话,店铺让投诉人等候了一段长时间后,才告知该项产品已经「售罄」。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受害人只好买下由店员推荐的产品,而这些产品的价格一般较市面为高。

在某些情况下,为求出售产品,店员会对产品作失实陈述,例如将旧款当作新款,或夸大产品的功能等。

投诉人又说当他们拒绝转购其他产品并要求退款时,店员的态度会变得非常恶劣,甚至辱骂投诉人。

当消委会查询这些投诉时,这三间商铺大多提出和解建议,例如退回部分款项,退换商品或送赠品等;但仍然以同类的不良经营手法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必须对这类饵诱式推销手法提高警觉,假如不幸堕入这类店铺的圈套,谨记保留单据和任何有关资料,然后向消委会或警方投诉。

消委会已将有关资料交与香港旅游协会,协助提醒旅客留意这类不良的经营手法。

消委会正在草拟一分有关保护消费者免受不诚实商人误导的报告和建议,会于今年稍后提交工商局考虑。

消委会接获旅客投诉的数字逐年上升,由一九九五年的六百廿五宗上升至一九九六年的七百四十一宗,一九九七年的七百九十七宗和去年的八百四十六宗;今年头三个月则录得二百三十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