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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日點名公佈三間售賣相機和錄影器材商舖的不當經營手法,以警告對採用不良經營手法的店舖。

  • 1999.04.29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點名公布三間售賣相機和錄影器材商舖的不當經營手法,以警告對採用不良經營手法的店舖。

這三間商舖均位於尖沙咀遊客購物區,三間的位置相距不遠。

由去年十月開始,消委會共接獲四十名消費者對這三間店舖的投訴,涉及款項達到卅二萬三千元。所有投訴人都是遊客,投訴個案所涉及的金額由九百元至三萬一千五百元不等。

為解決消費者投訴,消委會曾多次接觸這三間商舖,並向店舖提出警告,但店舖始終沒有改善其經營手法。這些商舖的經營手法嚴重影響香港的聲譽和其他誠實的商舖,而為了保障遊客和本地消費者的權益,消委會點名公布這三間商舖。它們分別為:

  • 忠信影音公司
    九龍彌敦道卅六至四十四號
    重慶大廈地下二A舖
    (有十四宗投訴,涉款十萬五千八百七十三元)

  • 中港電業城
    九龍彌敦道五十四至六十四號
    美麗都大廈地下十二號舖
    (有十宗投訴,涉款十萬六千一百三十元)

  • 中聯電業城
    九龍彌敦道廿七至卅三號
    良士大廈地下A一舖
    (有十六宗投訴,涉款十一萬一千零三十五元)

經過調查後,消委會發現這三間商舖雖然由不同的有限公司登記擁有,但三間公司都有同一名董事,而其中兩間公司更有四名相同的董事。

根據投訴人的資料,這三間商舖都是利用餌誘式經營手法,首先用極吸引的價錢「餌誘」沒有防備的顧客,然後用種種理由,令顧客同意轉買並非原欲購買的影音產品。

這些店舖一般的手法是當投訴人查詢某產品價格時,職員向投訴人告以極之吸引的價錢,並且叫投訴人立刻以現金或信用咭付款,而店舖則派人到附近「取貨」。

在等候期間,店舖職員游說受害人轉買其他聲稱質素較佳,但較貴價的產品。假如這些技倆都不收效的話,店舖讓投訴人等候了一段長時間後,才告知該項產品已經「售罄」。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受害人只好買下由店員推薦的產品,而這些產品的價格一般較市面為高。

在某些情況下,為求出售產品,店員會對產品作失實陳述,例如將舊款當作新款,或誇大產品的功能等。

投訴人又說當他們拒絕轉購其他產品並要求退款時,店員的態度會變得非常惡劣,甚至辱罵投訴人。

當消委會查詢這些投訴時,這三間商舖大多提出和解建議,例如退回部分款項,退換商品或送贈品等;但仍然以同類的不良經營手法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必須對這類餌誘式推銷手法提高警覺,假如不幸墮入這類店舖的圈套,謹記保留單據和任何有關資料,然後向消委會或警方投訴。

消委會已將有關資料交與香港旅遊協會,協助提醒旅客留意這類不良的經營手法。

消委會正在草擬一分有關保護消費者免受不誠實商人誤導的報告和建議,會於今年稍後提交工商局考慮。

消委會接獲旅客投訴的數字逐年上升,由一九九五年的六百廿五宗上升至一九九六年的七百四十一宗,一九九七年的七百九十七宗和去年的八百四十六宗;今年頭三個月則錄得二百三十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