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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月收費服務5大需知!

陪月收費服務5大需知!

媽媽在產後的生理和心理都會出現變化,故需要適當的照顧和調節,但同時要看顧初生BB,尤其是新手媽媽未必十分熟習如何照顧新生兒,壓力倍增,所以不少家庭都會考慮聘用陪月員,讓母子都能得到最妥善的照顧。現時僱員再培訓局、社會服務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甚至私營機構都有定期開辦陪月員訓練課程,所以要在坊間找到陪月員不是難事。但在選用陪月服務時需注意甚麼事情?不妨參考以下幾點!

文章內容

由於陪月員的檔期較為緊張,建議準媽媽知道預產期後便要開始物色陪月員和預訂服務,一些在行內口碑較好或資歷深的陪月員可能需提早在產期前6個月或更早預約。

 

陪月服務大致可分為4部分:

嬰兒照顧

餵奶、換尿片、沐浴、清潔臍帶、清洗及消毒奶樽,或清洗嬰兒衣服,但可能只處理少量不用手洗的衣服。

產婦護理

為產婦安排合適的補身膳食,包括滋補湯水、代茶、薑醋等,。另外,亦會為產婦煲洗澡薑水及紓緩產後情緒和壓力。如有需要,更會協助餵哺母乳及陪同覆診。

教授技巧

與新手父母、僱主家人及外傭分享育嬰技巧和心得。

簡單家務

如清理膳後碗碟,但不包括日常家居清潔如吸塵、洗衣、換床單等。如有需要,亦可請陪月員代購食材,而購物時間將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所涉及的車費及購物開支,陪月員會實報實銷,僱主可預支或即日繳付。

 

 

陪月員實際的工作內容亦要視乎僱主要求,由於不同家庭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起居習慣,事前最好先行協商訂明,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同時本會亦再次提醒,有些僱主可能期望陪月員能兼顧其他的家務工作,事實上陪月員和家務助理屬不同專業,兩者不宜混淆,否則可能會影響陪月員的表現。

 

  1. 服務期

實際服務期由僱主與陪月員商議訂定。一般服務期為1個月,每星期工作5天或6天,每天8小時至24小時不等。

 

以坊間陪月員的日程作參考,4小時服務包括陪月員於上午上門了解產婦及嬰兒狀況並照顧嬰兒,例如洗澡、餵奶、換尿片、洗BB衫等;8小時服務則會加上買餸(如適用)和準備午飯、晚飯等環節;至於24小時則包含準備早、午、晚三餐、協助產婦的個人護理,以及整夜照顧嬰兒等,但須為陪月員每天預留至少3至4小時的個人休息時間,以便補充精神及體力照顧BB及產婦。此外,僱主亦應與陪月員商討其膳食安排,例如,除產婦補品及燉品外,陪月員是否與產婦一同用膳或可以在中午外出用膳。

 

 

  1. 等候期

由於分娩日期有機會比預產期早或遲,僱主在訂立合約時可與陪月員商討預留適當的空檔期,例如預產期的前七天後四天或前七天及後七天。

 

陪月員主要是由親友介紹、透過提供陪月中介服務的僱傭公司、或提供陪月員訓練課程的機構介紹。收費項目主要有以下幾項:

 

  1. 行政費/介紹費

一般私營中介公司需收取相等於陪月員首月薪金若干百分比的款項或指定金額作為行政或介紹費,不過由陪月員訓練課程的機構提供的陪月員轉介服務則不收取此項費用。

 

 

  1. 陪月員工資

薪金多以每月支付,視乎陪月員的工作時間、服務期、工作內容和經驗而收費。

 

  1. 訂金

僱主與陪月員簽署僱傭合約時,需付陪月員首月薪金的10%至50%作訂金。部分中介訂明,若僱主在僱用期前終止合約,已付訂金不設退款。

 

  1. 偏遠地區或需另加車資津貼

如陪月員需跨區工作或僱主居住的地區偏遠,有些中介規定僱主需向陪月員支付全費或部分的車資津貼。

 

  1. 超時工資

如陪月員超時工作或需在休息日工作,部分中介訂明僱主需支付加班費。

 

  1. 勞工保險

《僱員補償條例》規定所有僱主須為其僱員(包括全職或兼職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市面有專為本地或鐘點家傭而設的保險計劃,而部分中介公司收費已包括陪月員的勞工保險;部分則只安排購買或提供保險機構的資料,由僱主自行替陪月員購買。

 

  1. 意頭利是

某些中介會要求僱主在陪月員開工首日派開工利是,及在工作完結日再給另一封利是。部分中介稱意頭利是的金額隨意。

 

除了考慮收費,僱主應循以下5方面挑選陪月員:

  1. 口碑

選擇陪月服務公司時,可參考親友的經驗、推介和口碑。

  1. 履歷

僱主可索取陪月員的履歷表,了解對方曾接受的訓練、技能認證、從事陪月員的經驗(如計劃餵母乳,最好聘請在這方面有經驗的陪月員)及前僱主的推薦信等。

  1. 面試

透過面試,可深入了解陪月員對嬰兒護理和照顧產婦的認識。僱主可預先擬定問題作測試,如果可以的話,不妨多見幾個陪月員才作決定。

  1. 試工

僱主亦可查詢能否要求陪月員先以試工形式提供服務,但須清楚擬定聘用條件及取得雙方同意,並為陪月員購買勞工保險。

  1. 職業介紹所牌照

如選用中介公司或培訓機構的服務,應問清楚有關公司或機構是否時有有效的職業介紹所牌照或豁免證明書。

 

當選定「心水」陪月員時,接下來就要簽署僱傭合約,列明雙方權責,內容應包括僱傭雙方的姓名、開工和完工日期、工作時間、服務內容、薪金、超時和額外工作的工資計算、假期、等候期、試用期、通知期、代通知金和提早終止合約的安排等。以下是有關條款的常見問題:

 

  1. 能否更換陪月員?

部分中介公司表示在陪月員開工的首3至7天內,僱主若有不滿,可安排更換陪月員而不另收費用,更換次數則按個別公司而定,亦要看能否在短時間內覓到符合條件的陪月員。

  1. 是否享有法定假期?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包括陪月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均享有法定假期。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期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更可享有假日薪酬。僱主須留意,有些公司特別訂明,每年初一至初三,陪月員可享有薪假期,若僱主要求陪月員於該段期間工作,需付雙倍工資。

 

僱主亦應留意,如陪月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僱主亦需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提供其他保障,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此外,在合約內容中註明雙方的緊急聯絡人也十分重要。

 

僱主可溜覽僱員再培訓局統籌的陪月一站網址內提供的合約範本作參考 https://www.erb.org/smartbabycare/files/PNC-helper-contract-sample-tc.pdf

 

想了解更多與陪月服務有關知識,快去看看【540期《選擇》月刊 產後陪月服務錦囊 資歷沒有統一定義宜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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