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見或回應
機電工程署意見
測試結果中,雖然有冷氣機在測試中量得的製冷量或供暖量略低於聲稱的水平,但仍在《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規定及國際慣常做法容許的公差範圍(即10%)之內,故有關結果可接受。機電署已提醒有關供應商品質控制的重要性,以確保產品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要求。
鑑於技術日益進步,產品的節能效果不斷提升,機電署一直留意市面上出售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並適時檢討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能源效益級別標準及擴展該計劃的覆蓋範圍,從而鼓勵進口商持續引入能效更高的產品讓消費者選擇。計劃涵蓋的冷氣機包括窗口式及分體式,繼2014年提高兩類冷氣機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後,機電署分別在2018年把計劃範圍擴大至冷暖空調機和2020年將窗口式冷氣機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提升。為準備進一步提升冷氣機包括窗口式及分體式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機電署會於今年內與業界展開技術討論。
廠商回應
「格力GREE」(CH3)的供應商表示本會量度所得的噪音水平較廠方量度其樣本所得的高,可能與量度噪音的環境條件不同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