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見及總結
總結
為減少食品過期所造成的營運損失與浪費,不少商店會以折扣價促銷臨期食品。隨着「惜食」文化的推動,主打銷售臨期食品的商店亦逐漸興起,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元的購物選擇。部分商戶會在價格標籤上額外標示貨品的有效期,此舉有助提升資訊透明度,值得肯定。然而,調查發現部分臨期食品價格標籤所提供的食用日期資訊不夠清晰,或所示的最佳食用日期與商品包裝上的實際日期不一致。由於消費者在選購時往往依賴貨架上的標籤資訊,相關商戶應加強標示的準確性,以免因錯誤或不清晰的資訊導致消費者誤購不合適的貨品,或依賴不正確的食用期限進食食品。消費者在選購時亦宜檢視貨品上標示保質期類型及食用期限,作知情選擇,以保障安全。
此外,大型超市一般僅以小規模形式促銷臨期貨品。本會建議大型連鎖超市應考慮設立臨期貨品專區,系統化地銷售相關貨品,包括按食用期限將臨期貨品分類,並在顯眼位置標示貨品剩餘保存期限,讓消費者能快速辨識並評估食品的可食用期限。
本會相信,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與標示準確性,不僅有助建立消費者選購貨品時的信心,亦能推動減少食品浪費,促進可持續消費。
減少食物浪費及選購貼士
很多時候,消費者未能及時食用家中快將到期的食品,導致食品過期而被棄掉。要減少浪費,可以從生活細節着手:
1. 留意食用期限與標示類型
- 注意包裝上的日期標示:「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表示食品在該日期後不宜食用;「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則表示品質最佳日期,過期後仍可能安全,但需留意品質變化。
- 食品一旦開封,原有的食用期限不再適用,應依照生產商提供的開封後貯存方式及時限處理。
2. 檢查包裝狀況
- 避免選購包裝破損、膨脹、滲漏、瓶蓋或封口非密封的產品。
- 罐頭如有鼓起、生鏽或變形,可能已變質,應避免購買。
3. 適當貯存食品
- 按包裝指示貯存食品(例如冷藏),避免放置於潮濕、高溫或陽光直射的地方。
4. 憑感官助判斷品質
- 即使食品仍在有效期內,食用前仍應觀察其外觀、氣味及味道。
- 若出現異味、變色、發霉等情況,即使未過期亦不宜食用。
5. 制定購買與貯存計劃
- 預先列出購物清單,避免囤積或重複購買相同食品。
- 根據家庭人數或食量選擇合適分量的包裝。
- 購買後記錄食品種類、數量及食用期限,並按到期日排序擺放,方便優先食用,減少浪費。
6. 定期檢查存貨
- 定期檢查廚櫃及雪櫃內食品的狀態與食用期限,及早處理即將到期或容易變壞的食品。
7. 分享或捐贈
- 如有多餘未開封的食品,可考慮捐贈給慈善團體或食物銀行。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的意見
法例規定,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說明適當保質期的可閱的標記或標籤,即必須標示中英文「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或「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字句,並在旁列出在該日之前食物能保存其特質的日期。食安中心已制定指引並舉辦講座介紹相關法例要求。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間,食安中心共檢查逾191,000個預先包裝食物標籤,並就約200宗涉及食物保質期的個案提出檢控。
「此日期前最佳」關乎食物質素,表示若適當貯存,可合理預期在該日及之前食物能保存其特質;「此日期或之前食用」則關乎食物安全,適用於從微生物學角度來看,極易腐壞,因而在短時間後可能對人類健康構成即時危險的食物。因此,市民切勿進食或捐獻已過「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的食物。
購買過期食品你要知!
在制定食品保質期時,需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食品本身的特性(例如含水量、酸鹼值、脂肪含量、營養成分)、包裝類型及貯存條件(例如溫度、濕度、光照),以確保食品在整個保質期內保持安全、衞生,並維持可接受的品質。
而食用接近或超過標示日期的食品,其風險程度則取決於食品種類、貯存方式及標示日期的類型,同時亦要考慮食用者本身的健康情況。對於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標示及容易腐壞的高風險食品,例如新鮮肉類、海鮮或乳製品,因容易滋生細菌,過期後食用風險較高,應避免食用。相較之下,以「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標示如餅乾、零食、罐頭等乾燥或經加工的食品,若貯存得當且未出現變質跡象,即使超過最佳食用期限,食用風險相對較低。
至於維他命或其他營養補充劑,其效力可能隨時間逐漸降低。例如水溶性維他命(例如B群和C)較脂溶性維他命(例如A、D、E和K)更容易降解,因此過期產品的功效可能不如未過期者。另外,魚油等脂類補充劑過期後可能出現酸敗現象,因此不建議食用。
若發現產品有發霉、變色或異味等變質跡象,無論是否過期,均不應繼續食用或服用。如有疑慮,應諮詢醫生或藥劑師的意見。
(以上部分資料由香港醫學會代表家庭醫生李福基、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食品及健康科學學系助理教授蔡少薇博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