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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和防範網絡罪行需並行發展 以建構安全消費環境

金融科技和防範網絡罪行需並行發展  以建構安全消費環境

金融科技(Fintech)為全球金融服務發展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涵蓋虛擬資產、人工智能、區塊鏈、雲端運算和大數據等不同技術,應用於支付、結算及交收、存款、借貸及集資等不同領域。

編者的話

對消費者而言,金融科技的應用和服務看似遙不可及,其實已經全面滲入日常的金融服務當中,並正急速發展。以買樓為例,早於2020年有律師行職員涉嫌挪用客戶買賣樓宇的款項,遭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部分買賣樓宇或承造樓按的客戶資金因而被凍結。有見及此,金融管理局去年底向金融機構發布通函,指出經銀行公會和業界研究後,建議日後買家的按揭貸款,可由買家的按揭銀行,經港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CHATS),直接過戶到賣方的按揭提供銀行,不需先經律師行託管,降低買賣雙方因律師樓事故所帶來的風險。銀行公會在7月宣布擴大物業交易支付安排下的試點計劃,轉按融資的申請人,亦可選擇使用此新增支付安排。銀行間利用金融科技,即電子方式直接轉帳,無疑為樓宇買賣雙方提供多一個穩妥而快捷的交易支付選擇,提升對買賣雙方的保障。

 

另外,透過引入及完善各種金融科技服務,亦可保障消費者個人資料的安全。銀行公會、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公會,和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在上月底聯合公布「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MCRA)中標名單,三間機構獲選。過去,市場上只有一間商業營運的信貸資料機構,在2018年,該機構懷疑在索取個人信貸資料報告的程序上存有保安漏洞,第三方可輕易通過核證,取得消費者的詳盡信貸資料。透過成立信貸資料平台,引入多於一間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有助提升香港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及減低因市場只有一家服務提供者所衍生的營運風險。相關的信貸資料平台於上月底開始運作,獲選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從該平台下載由信貸提供者提供的個人信貸資料。

 

在引入多於一間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後,消費者除了每12個月可免費獲得一份信貸報告外,相關機構亦會加強企業管治和內部監控,並增強客戶數據的加密措施,以提升消費者資料的安全保障,減少資料外洩的風險。

 

就過往難以解決的金融服務問題,例如上文兩個例子中,透過完善政策和科技的運用能得以解決。然而若網絡安全上出現漏洞,不法份子仍然可以無孔不入,侵害消費者和商戶的利益。事實上近年網絡騙案持續上升,今年首3季,本港涉及詐騙案件數字急增至近二萬宗,超過七成與網上騙案有關。隨著金融科技和網絡消費日益普及,消費者需加強防騙意識,以免成為網絡罪行下的受害者。

 

本會上月向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就如何防範網絡罪行的諮詢文件提交意見書,歡迎法改會研究優化本港的法例條文,以有效打擊網絡罪行。本會認為有必要立例特定處理電腦網絡罪行,包括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數據及非法干擾電腦系統,若犯案的重要元素在香港發生,本地法院亦理應擁有審理相關案件的司法管轄權。

 

此外,本會建議制訂認證機制,讓「白帽駭客」可申請從事網絡保安工作認證而不受刑責,以及釐清合法通過「網頁抓取」及「網絡爬蟲」收集網上數據的準則,以免抑制推進提高市場透明度和信息有關的措施及研究。本會強調商戶不應擅自截取消費者包括使用Wi-Fi熱點時的網絡數據資料,並且應對其數據收集、使用及處理政策保持高度透明。

 

金融科技發展勢不可擋,就10月底特區政府就本港的虛擬資產發展發表政策宣言,表明推出包括發行非同質化代幣(NFT)、綠色債券代幣化、和數碼港元等連串試驗計畫,測試虛擬資產帶來的技術效益,並嘗試把有關技術進一步應用於金融市場。本會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要讓金融科技和相關產業服務可持續、有序,和負責任地發展,必須在法律和監管制度上配合,致力建構一個更安全和公平的網絡消費環境,才能令消費者和投資者的權益得到更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