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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選擇 更佳服務 - 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競爭研究

  • 研究報告
  • 2017.11.28

互聯網技術不論在範圍、規模及經濟影響正急速發展,成為了扭轉全球不同經濟體系的主要力量之一。透過利用新科技,新的商業模式不斷湧現,推翻不同市場上固有的營商手法,務求以嶄新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服務。

香港的士業正是眾多面對這項挑戰的其中一個行業。網約車服務的冒起乃全球性的現象,市場營運者利用信息科技,為尋求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消費者提供更個人化及更有效率的服務。在共享經濟的概念下,這通常被推廣為「共乘業務」。

網約車公司將業務定位為交通「網絡」公司,因為他們的服務建基於其設立的網絡,將乘客的需要和網絡司機作出配對。然而,這些網絡公司的急速發展,引起關注,因為它給固有的士營運者帶來市場干擾,及對長久以來經已存在、為保障乘客安全及福祉而設之監管制度帶來影響。

本會就政府為回應消費者對更優質服務及更多車輛類型選擇的訴求,建議引入專營的士表示歡迎。然而,政府現階段提出的建議機制未必能完全滿足消費者的期望,亦無法迎上現時在世界各地盛行的網約車服務趨勢。假如是次設想的改革無法有效把握機遇提升市場競爭,吸納網約車服務所提供的新元素,將錯失良機。

與其他市場一樣,引入網約車時其中必須考慮如何儘量減低對現有的士行業的衝擊,本會認為假如專營的士方案未能發揮預期的效果,政府應鄭重考慮採取本會的建議方案。

借助資訊及通訊科技,不但可提升乘客的乘車經驗,亦為市場帶來改變,這些發展都不會因為現有市場營運者或政府的意願而停止。對消費者而言,最壞的情況是最新科技無法得到有效的運用而的士營運者沒有改善服務,最終令整體經濟利益受損。

因此本會建議政府採取循序漸進及過渡的方式,以減低網約車在科技發展及大數據下對現有的士行業所造成不可避免的衝擊。作為第一步,政府可考慮讓網約車營運者申請牌照或許可證,在合適的限額下經營,並為市場注入可控的動力,朝向一個更開放、以市場為本的制度。

本會深信引進一個包括的士和網約車服務的平行體制,在加強競爭的好處下,能夠提升市場參與者的服務質素。為減少進入市場的障礙和促進創新,較為理想的是政府對網約車服務施加較少要求,規範的重點應集中於乘客安全和營運效益,以致政府可適當地執法和管制交通。

本會建議有關程序可透過利用現時由運輸署署長發出的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在某些程度上放寬嚴厲管制,使營商環境可包容網約車服務。首先,這新制度可發出三種不同的許可證:

  1. 網約車平台的專營權許可證 – 附有規範網約車平台營運者的條款;
  2. 具時限的網約車輛的許可證 – 附有規範提供網約車服務的車輛的條款(如由網約車平台營運者負責,則不需要政府發出車輛的許可證);及
  3. 網約車「夥伴」司機的許可證 – 附有規範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夥伴」司機的條款(如由網約車平台營運者負責,則不需要政府發出司機的許可證)。

 

在這之後,本會建議分階段並以循序漸進方式落實這新體制:

  • 所有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必須具有營運牌照,並訂定車輛和市場新進入者限額;
  • 為保障乘客安全,就車輛情況和司機訂立管制要求;
  • 具體的網約車平台營運者牌照要求,以保持價格透明度、足夠的乘客個人保障和交通管制;及
  • 區分的士及網約車服務市場。

 

此外,政府應廣泛地收集不同的交通數據,定期評估網約車服務的使用情況、其造成路面交通擠塞的影響及可能對現有的士司機所帶來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

假以時日,規管網約車的架構應趨向更適合開放市場的框架。本會倡議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下,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由現時只依賴的士行業作為公共交通服務的營運模式(包括建議的專營的士服務),逐漸改革成一個能同時容納的士行業及網約車在出租汽車行業發展的市場,從而促進整體市場上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