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样本及结果
调查样本
现时本港市面上针对治疗痱滋或口腔溃疡的产品大部分属软膏或啫喱凝胶类产品,小部分为漱口水及口服药或营养补充品,至于针对痱滋的贴片及喷剂则较为罕见。考虑到外用药膏为治疗痱滋的一线疗法及主流治疗方式,故此,是次市场调查只涵盖软膏及啫喱凝胶类产品。
本会于2025年9月,从连锁个人护理用品店及注册药房等,购买了10款(样本G1至G10)声称可纾缓或治疗痱滋或口腔溃疡的产品,全部样本皆属软膏或啫喱凝胶,售价由$29.9至$79.5。于本会调查期间(2025年7月至12月),各样本的标签说明、官方网页资料或货架上所列的宣传字句,均提及纾缓或治疗「痱滋」或「口腔溃疡」等字眼,故此,相关样本被纳入是次调查。
除是次调查所涵盖的产品外,本会亦于市场调查期间留意到市面上有其他声称以天然成分为主的软膏或啫喱凝胶、喷剂类产品。但由于这类产品未经本地药物注册,属健康制品或保健品,因此相关产品并没有被纳入是次调查的范围内。
调查方法
为了解现时本港市面上治疗痱滋 / 口腔溃疡外用药膏或啫喱凝胶的有效成分,本会检视各样本标签所列的成分列表、用法、适用年龄及警告字句等包装说明,并就标签所列、货架说明及官方网站资料(如有),去信相关产品的供应商或代理商,要求确认成分资料或提供补充资料。除样本 G3 及 G5 外,其余样本的代理商或供应商均已于截稿前回复。
调查结果
外用软膏或啫喱凝胶属市面上最普遍形式的痱滋药物,与口服药等相比,外用药剂能针对患处用药、加速药效,并降低身体出现系统性不良反应的风险。不过,使用外用药剂仍有机会刺激黏膜,引起过敏反应,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务必检视成分资料。是次调查的10款软膏或啫喱凝胶样本中,其中8款属注册药物(G1至G8),其余两款(G9及G10)则声称为医疗器械。全部样本均声称可纾缓痛楚,其中6款(G1、G3、G4、G5、G7及G8)亦有于包装上标榜消炎功效,当中两款(G1及G3)亦指其有抗菌作用。除G3、G7及G8外,其余样本均声称有保护伤口的功用。
样本成分资料
类固醇属处方药物 不应自行选购
样本G4及G5的包装说明均列明有效成分为曲安奈德(triamcinolone acetonide),属于类固醇。在香港,曲安奈德属处方药物,必须经注册医生处方,并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按处方配售。医生会评估药物的风险与治疗效益后才作出处方,消费者切勿自行购买含皮质类固醇的处方药物。香港药学会会长沈明达药剂师指出,曲安奈德属于一种中效类固醇,具有消炎作用。然而,长期使用类固醇有机会导致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因此曲安奈德仅宜短期作纾缓痱滋征状之用。此外,孕妇及哺乳妇女应慎用含有曲安奈德的产品;长期病患者,尤其需服用抗免疫力药物人士,或肝炎者,亦不适合使用含类固醇的产品。他又补充,12岁以下儿童使用曲安奈德的剂量与成人不同,儿童在使用时务必遵从医生及药剂师的指示。他又再次提醒,因类固醇有抑制免疫力功用,须经医生按患者自身情况作诊断并处方后才可使用,消费者不应自行购买及使用相关产品。
部分产品含有局部麻醉剂 不宜过量涂抹
样本G4及G8标示含有局部麻醉剂利多卡因(lignocaine / lidocaine)。除了拟只作外用的含有不多于0.7%利多卡因或其盐类的制剂外,利多卡因属第1部毒药,药房亦必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才可售卖,消费者不应自行购买或使用。沈明达药剂师指,利多卡因是一种效果非常强的局部麻醉剂,因此能有效纾缓痱滋患处的疼痛,但利多卡因并无消炎功效,亦不能令伤口加快愈合。此外,另有研究指出使用利多卡因有机会短暂削弱或减弱味觉,或引起作呕反射(gag reflex),但只要使用者用正确方式涂抹含利多卡因的产品,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机率甚低。与麻醉用途相关的利多卡因药物不良反应,大多与施用方式不当导致系统性暴露(systemic exposure;即本来局部涂抹的药物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分布到全身)或麻醉的药理作用有关,而过敏反应则相当罕见。不过,患有心脏传导阻塞(heart block)及严重窦房传导阻塞(sinoatrial block)等心律不正而又没有植入心脏起搏器的人士及对利多卡因有过敏反应人士,则不应使用含有利多卡因的产品。此外,长者若患肝肾相关慢性病,在使用含利多卡因产品前应先谘询医生意见。沈明达药剂师补充,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孕妇不可以使用含利多卡因的药物,但他仍建议孕妇于使用相关产品前最好先谘询专业医药人员的意见。
避免多重使用水杨酸类药物
样本G1、G2标示的有效成分为水杨酸胆硷(choline salicylate),水杨酸胆硷是一类非类固醇消炎药(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同时有麻醉止痛、消炎等功效。沈明达药剂师表示,水杨酸胆硷并不适合儿童、孕妇及喂哺母乳者使用,因水杨酸类药物有可能会令儿童患上雷尔氏综合症(Reye’s syndrome),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及肝脏,因此,若非经医生指示,外用水杨酸类痱滋软膏一般并不适用于16岁或以下儿童。其次,对水杨酸盐有过敏病史人士、患有严重肾脏或肝脏功能障碍、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患者均不应使用含水杨酸类产品。此外,使用者亦应按使用说明书上的指引涂抹产品,除非经医生处方,否则患者切勿同时使用多于一种水杨酸类产品,尤其不可同时服用阿士匹灵(aspirin)等同样属水杨酸类药物。因同时使用多于一种成分相似的产品、误取过多分量、或涂抹超出建议分量的药物,均可能导致用药过量(overdose)而引致不良反应。
其他非类固醇消炎、杀菌有效成分
除了上述有效成分之外,其余样本亦含有其他可消炎、杀菌及形成物理屏障保护伤口的成分。其中样本G3含有盐酸芐达明(benzydamine hydrochloride),是一种短效的非类固醇消炎药,可帮助治疗疼痛性溃疡并减轻肿胀与不适。至于样本G7则含有甘草次酸(glycyrrhetinic acid),具抗菌、消炎及镇痛功效;而样本G6则含有有效成分甘珀酸钠(carbenoxolone sodium),属甘草次酸的半合成衍生物(semi-synthetic derivative),同样具抗炎作用。沈明达药剂师补充,甘草次酸及甘珀酸钠均是常见于儿童适用药膏的成分,可有效减轻患处痛楚,并在溃疡位置上形成薄膜,保护伤口。此外,样本G3及G7另标示含有西吡氯铵(cetylpyridinium chloride),是一种常用于牙膏、漱口水及喉咙喷雾的杀菌成分,能有效抑制牙菌膜的形成。以上这些成分可互相搭配,令药膏同时达到杀菌、消炎、止痛及保护伤口的多重功效。
留意有效成分以外其他潜在致敏成分
样本G9及G10均有在包装上显示为医疗器械。不过,消费者要留意医疗器械亦有机会含有一些或有潜在致敏风险的成分。例如样本G9于包装上说明对硫磺(sulphur)敏感者切勿使用;样本G10则说明含有潜在香料致敏物芳樟醇(linalool)及柠檬烯(limonene),该产品于包装上亦已标明如对产品其中一个或以上之成分敏感人士不宜使用。此外,样本G1上亦标示含有薄荷醇(menthol)。沈明达药剂师表示,添加薄荷醇的产品于使用后,患处会产生清凉感,从而达致减轻疼痛感的功效;薄荷醇亦可用作调味剂(flavouring),以遮盖其他成分的苦味。然而过高剂量的薄荷醇可能会诱发患有蚕豆症(又称 G6PD 症)人士出现溶血反应,他建议患有蚕豆症人士在使用含有薄荷醇的产品前,应先谘询医生或药剂师意见。
留意年龄限制
在10款软膏 / 啫喱凝胶样本中,7款产品有在包装上标示年龄限制。其中,样本G6标示可供3岁或以上人士使用;G3及G10标示适合6岁或以上人士;G8及G9则标示适合12岁或以上人士使用。样本G1及G2因含有水杨酸胆硷,并不适合儿童使用,故产品标示适用年龄为16岁或以上人士。样本G4 和G5包装上未有特别标示年龄限制,且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本会谨此提醒,除非有医生处方,任何年龄人士均不应自行购买或使用受管制的处方药物。此外,样本G7的产品包装上亦无列出年龄限制。
孕妇及哺乳妇女使用前 应先谘询医生意见
大部分药用成分缺乏针对孕妇及哺乳妇女使用后安全性的临床资料,是次有5款样本在包装上注明孕妇使用前应先谘询医生,当中1款亦同时建议哺乳妇女使用前谘询医生。其余样本虽未列出相关警告,但为保障安全,孕妇及哺乳妇女在使用任何治疗痱滋或口腔溃疡的药剂前,均应先谘询医生意见。
样本标签资料
除了有效成分外,是次调查亦检视产品包装及包装说明书上的用法说明及警告字句等资料。调查涵盖的10款软膏 / 啫喱凝胶样本中,G4及G5属处方药物,必须根据医生处方,在获授权毒药销售商(俗称药房),由注册药剂师直接监督下配售;而样本G3及G8则属监督售卖药物,毋须医生处方,但同样必须在药房由注册药剂师或在其在场监督下方可出售。使用以上两类药物时,市民必须遵守医生或注册药剂师的说明及指引,同时亦可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说明资料及警告字句。其余样本包括G1、G2、G6及G7,均属非处方药物,市民可在没有专业人士监督下,于一般零售点包括大型连锁药妆店或药房等购买。而样本G9及G10则不含药性、并声称为医疗器械,在大多数国家及地区,市民亦可直接于零售点购买以物理保护作用的痱滋产品等低风险(第1类/级)医疗器械。因此,这两类产品在使用上更为依赖产品标签上的说明、用法及警告资料。
具体用法说明有待改善
除样本G9于包装上标明整个建议疗程只需使用1次(最多2次)外,其余全部软膏 / 啫喱凝胶样本均有清晰说明使用频率,由最少的每日3次(样本G8),至每日最多12次(样本G3)。惟样本间用法说明上,关于使用剂量及施用方式的差异较大。使用剂量方面,只有G1、G3及G8有清晰说明应挤出大约半厘米或1厘米长的药膏涂上患处,做法较为理想;其余部分样本只于包装资料上用较模糊的字眼包括沾取「适量」或将软膏「厚厚地」涂于患处上。虽然使用剂量有时取决于溃疡大小及位置等因素,实际所需用量或因人而异,但本会仍建议相关生产商或代理商在包装上列清使用分量,以保障消费者不会因误用过量药物(excess dose)而增加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
此外,产品包装上亦应清晰标示软膏 / 啫喱凝胶于患处的停留时间,停留时间过短可能会影响药效,过长则有机会出现不良反应。样本G9的用法与其他样本不同,需要在涂抹5至10秒后用清水漱口冲走药剂;其余样本大致均建议在饭后及睡前涂抹,以延长药剂接触患处的时间。
其次,大部分样本均没有列明产品的施用方法,只有部分样本有标示施用方式,如使用棉花棒,或以指尖涂抹药膏至患处。样本G10亦有于包装上提醒使用者在以指尖取出软膏前应先清洗并擦干双手,做法较为理想。
沈明达药剂师指出,若在口腔内涂抹过量含药性的产品,药物可能会经食道吸收导致系统性暴露,进而引起不良反应。因此,他建议一般情况下,外用药膏只需涂抹足以复盖伤口的分量即可,而含有类固醇的产品更应仅取少量、薄薄地涂抹于患处,便已足够发挥药效。
仅部分样本列有相关潜在不良征状
由于口腔黏膜位置较为敏感,大部分样本在施用时都可能会有短暂及轻微的刺痛感,此乃正常反应。然而,于产品包装上印有警告字句,如使用产品后可能会出现的相关不良反应等资讯,有助消费者正确判断施药后的身体反应,万一不慎出现不良反应或征状时亦可及时求诊,避免耽误黄金治疗期。除样本G3、G4及G7外,其余样本均有在包装或包装说明书上列出产品成分相关的潜在不良反应及其征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