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对禁运及受管制物品有严格规定
本港对禁运及受管制物品进口有严格规定,须领牌方可进口的包括野味、肉类、动植物、枪械、爆竹等。有关法例所指「进口」涵盖将物品运入香港,规定适用于消费者,未经许可进口受管制物品可被检控。
消费者可查阅香港海关有关进出口管制的网站了解更多资讯(https://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cargo-clearance/index.html)。
法庭案例:非法进口濒危物种标本
2019年,海关检查两箱来自马来西亚的抵港邮寄包裹,发现27件重约3公斤的盔犀鸟标本。货物以零食及胶纸包裹,并附有托运单,列明收件人为被告人、收货地址及内载物品为「样本」。盔犀鸟属于极度濒危物种,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除非获得豁免或持有许可证,否则不得进口香港。被告人承认收取1,000港元报酬,代人收取包裹并带往深圳,但他并无任何合法进口许可证,违反《条例》第5(1)条。法庭判刑时指出,利用邮寄方式走私难以侦破,被告为金钱利益犯案,并强调香港不能成为走私濒危物种的中转站,最终判处32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