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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不合情理合约」?
怎样保障消费者权益?

何谓「不合情理合约」?
怎样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往往只集中于付款完成交易,而忽略了商户的条款细则。然而,正如消委会于2012年发布的「公平条款 互利共赢 — 标准格式消费合约不公平条款报告」研究发现,商户的标准条款往往倾向保护商户的利益,而当中的「魔鬼条款」更可能对消费者极为不公、苛刻或不合情理。于1995年生效的《不合情理合约条例》(下称《条例》),正正为遇到以上情况的消费者提供合适救济,促进消费者法律权益!

后语

毋庸置疑,《条例》促进消费者遇到不合情理合约或条款时的法律权益。然而,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并且须通过漫长及昂贵的民事诉讼寻求法庭的济助。正如案例显示,案情是否构成《条例》的「不合情理」,个别交易的事实情况及法庭的看法尤其关键,即使法庭判定某条款不合情理,消费者亦未必能够取得期望的济助,例如撤销整份合约及退款。

 

因此,消费者应时常保持警惕,在签署任何合约前应仔细阅读及了解条款细则,谨慎考虑是否需要有关产品或服务、个人负担能力及是否需要谘询独立意见。如遇到咄咄逼人的销售手法,更应保持冷静,尽早寻求第三方协助。

 

以上资料只供一般参阅,并非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亦不得作为此等意见的依据。如有需要,可谘询法律或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