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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不合情理合約」?
怎樣保障消費者權益?

何謂「不合情理合約」?
怎樣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往往只集中於付款完成交易,而忽略了商戶的條款細則。然而,正如消委會於2012年發布的「公平條款 互利共贏 — 標準格式消費合約不公平條款報告」研究發現,商戶的標準條款往往傾向保護商戶的利益,而當中的「魔鬼條款」更可能對消費者極為不公、苛刻或不合情理。於1995年生效的《不合情理合約條例》(下稱《條例》),正正為遇到以上情況的消費者提供合適救濟,促進消費者法律權益!

後語

毋庸置疑,《條例》促進消費者遇到不合情理合約或條款時的法律權益。然而,消費者負有舉證責任,並且須通過漫長及昂貴的民事訴訟尋求法庭的濟助。正如案例顯示,案情是否構成《條例》的「不合情理」,個別交易的事實情況及法庭的看法尤其關鍵,即使法庭判定某條款不合情理,消費者亦未必能夠取得期望的濟助,例如撤銷整份合約及退款。

 

因此,消費者應時常保持警惕,在簽署任何合約前應仔細閱讀及了解條款細則,謹慎考慮是否需要有關產品或服務、個人負擔能力及是否需要諮詢獨立意見。如遇到咄咄逼人的銷售手法,更應保持冷靜,盡早尋求第三方協助。

 

以上資料只供一般參閱,並非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亦不得作為此等意見的依據。如有需要,可諮詢法律或專業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