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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4大超市价格 减价标示真实性成疑促改善

检视4大超市价格 减价标示真实性成疑促改善

到超市购物,可说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本会于2014年就超市价格标示作出研究调查,发现超市经常出现多收货价、以删除价格提示减价,以及减价幅度极微的手法来标示特价货品,做法极不理想,本会呼吁超市改善做法。今年4月至7月,本会再次检视超市的价格标示情况,派出职员前往4家连锁超市的16间分店,实地检视42款货品的价格标示,发现部分货品价格标示资料含糊不清,有机会令消费者误会有关货品长期有价格优惠,情况有待改善。

 

超市的价格标示是否清晰和不使人误解,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决定。良好的商户以减价推广货品时,应确保提示的优惠声称和优惠幅度均为真实、有根据和不会误导消费者。是次调查的4家连锁超市的价格标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误导情况?

相关法则及各地要求

regulation
香港海关及通讯事务管理局于2013年7月公布的《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执法指引》就价格优惠的商品说明提出以下要点:
  • 商户引用有关价格的词语(如「特价」、「减价」或「原价」)时应确保该减价或折扣是真实的,以免误导消费者。
  • 如商户选择作出价格比较,必须清楚显示正在比较何种价格,并须证明所作的任何声称均是正确及有根据的。
  • 如「原价」跟「减价」价格一同被引用,则该「原价」必须是该商户早前曾应用于同样产品的价格。如某一价格未曾应用于该待售产品,或只曾于一段不合理的短时间内应用于该产品,则该价格不应被视为「原价」。
  • 如零售商为了作出价格比较而打算把制造商或供应商设定的建议零售价与某产品的实际销售价一并展示,他们应该明确述明前者价格为建议零售价,并且不应令人觉得该建议零售价是「原价」,除非零售商曾于一段合理期间内将其应用于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