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商标条例草案》消费者委员会意见

  • 意见书
  • 1999.12.28

1.    最近不同团体曾向草案委员会提交有关《商标条例草案》意见,消委会亦希望藉此就第十九段有关「用尽注册商标所赋予的权利」的条文表达意见。

2.     就反对有关条文的意见,消委会提出不同看法。

经济后果

3.     香港向以其卓越的国际竞争力和自由市场机制为荣。相信香港过往的成功大部份都是基于我们的自由港制度。政府奉行不干预的政策,不会对有意进入本港市场的产品设置障碍。入口货为香港的消费者及商人的主要货源。在没有人为限制而造成市场障碍情况下,竞争得以自由发展,消费者和商人在这个公开的市场环境下因而受惠。

4.     香港一向在国际竞争市场上极具适应变化的能力,不断向前。这不单只为香港消费者带来多种选择及廉宜的价格,亦同时孕育香港商业社会成长,使之能立足于激烈竞争环境当中。

5.     无可置疑,香港成功地由一个制造业经济社会转化为一个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很多曾经在香港生产过商品,现时已经由外地制造,入口到香港特区。这转变充份证明香港社会是有能力和能够成功地去适应国际自由贸易环境改变。在自由市场开放趋势下,香港经验起了领导的作用。这不只是一个健康经济社会的象征,也同时是确保香港将来繁荣的最好保证。

6.     香港之所以能成功从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转化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大部份是因开放市场对商业社会的压力。这种开放市场压力帮助香港适应这个不断改变的经济环境,保持我们的竞争力,而且往往可以促进香港经济发展,比其他地方更快演化成功,这对香港将来有利。

7.     虽然反对第十九段有关「用尽注册商标所赋予的权利」条文的人士,声称香港某些贸易伙伴并未有实施这种规定,但消委会认为这决不可作为借口去改变我们开放市场的原则。况且,据消委会所知,自由开放市场的原则已日渐成为很多发达国家政策,而平行进口是推动开放政策其中重要一环。

声称对消费者影响

8.     有些意见认为实施第十九段条文后,使香港有太多货品选择,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后果。反对平行进口人士认为这政策不适合香港,认为香港人的品味及对品质要求特别高,他们认为平行进口货物质素相对本地产品或特别为本港制造入口货质素都比较差。批准在本地销售,会造成混乱和容易误导消费者。

9. 假设「水货」在市场销售会引起混淆和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论据,误解和扭曲了问题的性质。为要澄清事实,消委会把反对草案的第十九段容许平行进口的政策 ( 会让香港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的意见,和消委会的回应并列如下:

反对市场有更多选择的论据 

消委会的意见 

消费者对用同一商标,但在不同市场制造的产品,会产生混淆。

本港市面上经已有多种类为香港特设、或广为各地市场而生产的货品售卖。多样的选择使消费者生活更丰裕。事实上,市场越开放,消费者的选择更多及价钱越平。

不应低估本港消费者分别不同产品的能力。

「平行进口」货品的保存寿命可能很短。

无论产品是否属于「平行进口」、一般的进口货或本地制造的产品,其保存寿命亦可以很短。交易商是有责任去确保消费者不被误导。

在其它市场制造的货品,其质量及标准有差异。

「平行进口」不是冒牌货,祗不过是经由商标持有人在本港以外的生产商所特许生产。

本会相信商标持有人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确保其特许生产的货品属高质素,不然就会取消该外地生产商的特许生产。持相反意见人士似乎暗示商标持有人会容许特许生产商生产低质素货品。

「平行进口」货品虽然用同一商标出售,但未必能符合本港的技术及安全标准。

如任何货品未能符合一定的标准,无论是本地制造,平行进口,或非平行进口,执法机关亦应关注。

「冒牌货」不容易被发觉。

「平行进口」货品并非冒牌货。执行检举冒牌货,须根据有关的法律及事实,作个别调查,这属海关的职责。

提出此「冒牌货」论据的人士不缔是要禁止平行进口商自由售卖货品,好使另一竞争者 - 独家售卖者,更容易去鉴别可能是冒牌货的产品。

这种否定平行进口商售卖自由的做法,无疑就是假设平行进口商售卖的货品可能是冒牌货,实际上好像未经调查就假设有罪一样。

误导及欺诈行为

10.     目前香港已有法例规管误导商品说明。此外亦有其他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 例如消费品安全,管制免责条款及不正当的营商手法 )。近期消委会又发表了一份谘询文件「如何改善对广告之监管」,目的针对一些欺诈及不公平的市场推广手法,改善香港在这方面的规管。

11.     鉴于现行的保障消费者措施,如果为要防避消费者被误导,减少问题发生,因而限制他们的选择,反对第十九段条文,极之不合情理。

12.     要解决市场上误导及混淆消费者视听的问题,一定要有一套配合行业自律,行政或立法的机制去防止市场上不正当营商手法,这样才可以为经营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环境,并保障消费者。

13.     消委会经常透过教育活动和宣传推广运动去提醒消费者作出明智的选择,鉴别市场上不同途径入口货品。例如消委会常提醒消费者留意商品标签和确保销售后的服务等等,旨在令消费者面对众多选择时,要衡量是否物有所值及要平行各样因素。

总结

14.     消委会相信草案委员会明白第十九段条文之重要性,因为此条文:

  • 能确使香港消费者和整体香港社会,继续享受开放市场带来的益处
  • 可提供给香港消费者更多选择。
  • 配合我们的一贯开放精神,使香港继续成为自由贸易环境一个典范。

15.     消委会更相信委员会了解任何因自由出入口政策 ( 无论是因第十九段条文或香港其他政策 )所带来的市场问题,应该由适当消费者保障的措施去解决,绝对不应该利用商标保障法例去限制合理商业活动、收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