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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條例草案》消費者委員會意見

  • 意見書
  • 1999.12.28

1.    最近不同團體曾向草案委員會提交有關《商標條例草案》意見,消委會亦希望藉此就第十九段有關「用盡註冊商標所賦予的權利」的條文表達意見。

2.     就反對有關條文的意見,消委會提出不同看法。

經濟後果

3.     香港向以其卓越的國際競爭力和自由市場機制為榮。相信香港過往的成功大部份都是基於我們的自由港制度。政府奉行不干預的政策,不會對有意進入本港市場的產品設置障礙。入口貨為香港的消費者及商人的主要貨源。在沒有人為限制而造成市場障礙情況下,競爭得以自由發展,消費者和商人在這個公開的市場環境下因而受惠。

4.     香港一向在國際競爭市場上極具適應變化的能力,不斷向前。這不單只為香港消費者帶來多種選擇及廉宜的價格,亦同時孕育香港商業社會成長,使之能立足於激烈競爭環境當中。

5.     無可置疑,香港成功地由一個製造業經濟社會轉化為一個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系。很多曾經在香港生產過商品,現時已經由外地製造,入口到香港特區。這轉變充份証明香港社會是有能力和能夠成功地去適應國際自由貿易環境改變。在自由市場開放趨勢下,香港經驗起了領導的作用。這不只是一個健康經濟社會的象徵,也同時是確保香港將來繁榮的最好保証。

6.     香港之所以能成功從以製造業為主的經濟轉化為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大部份是因開放市場對商業社會的壓力。這種開放市場壓力幫助香港適應這個不斷改變的經濟環境,保持我們的競爭力,而且往往可以促進香港經濟發展,比其他地方更快演化成功,這對香港將來有利。

7.     雖然反對第十九段有關「用盡註冊商標所賦予的權利」條文的人士,聲稱香港某些貿易伙伴並未有實施這種規定,但消委會認為這決不可作為藉口去改變我們開放市場的原則。況且,據消委會所知,自由開放市場的原則已日漸成為很多發達國家政策,而平行進口是推動開放政策其中重要一環。

聲稱對消費者影響

8.     有些意見認為實施第十九段條文後,使香港有太多貨品選擇,會帶來很多負面的後果。反對平行進口人士認為這政策不適合香港,認為香港人的品味及對品質要求特別高,他們認為平行進口貨物質素相對本地產品或特別為本港製造入口貨質素都比較差。批准在本地銷售,會造成混亂和容易誤導消費者。

9. 假設「水貨」在市場銷售會引起混淆和容易誤導消費者的論據,誤解和扭曲了問題的性質。為要澄清事實,消委會把反對草案的第十九段容許平行進口的政策 ( 會讓香港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的意見,和消委會的回應並列如下:

反對市場有更多選擇的論據 

消委會的意見 

消費者對用同一商標,但在不同市場製造的產品,會產生混淆。

本港市面上經已有多種類為香港特設、或廣為各地市場而生產的貨品售賣。多樣的選擇使消費者生活更豐裕。事實上,市場越開放,消費者的選擇更多及價錢越平。

不應低估本港消費者分別不同產品的能力。

「平行進口」貨品的保存壽命可能很短。

無論產品是否屬於「平行進口」、一般的進口貨或本地製造的產品,其保存壽命亦可以很短。交易商是有責任去確保消費者不被誤導。

在其它市場製造的貨品,其質量及標準有差異。

「平行進口」不是冒牌貨,祗不過是經由商標持有人在本港以外的生產商所特許生產。

本會相信商標持有人會為自己的利益着想,確保其特許生產的貨品屬高質素,不然就會取消該外地生產商的特許生產。持相反意見人士似乎暗示商標持有人會容許特許生產商生產低質素貨品。

「平行進口」貨品雖然用同一商標出售,但未必能符合本港的技術及安全標準。

如任何貨品未能符合一定的標準,無論是本地製造,平行進口,或非平行進口,執法機關亦應關注。

「冒牌貨」不容易被發覺。

「平行進口」貨品並非冒牌貨。執行檢舉冒牌貨,須根據有關的法律及事實,作個別調查,這屬海關的職責。

提出此「冒牌貨」論據的人士不締是要禁止平行進口商自由售賣貨品,好使另一競爭者 - 獨家售賣者,更容易去鑑別可能是冒牌貨的產品。

這種否定平行進口商售賣自由的做法,無疑就是假設平行進口商售賣的貨品可能是冒牌貨,實際上好像未經調查就假設有罪一樣。

誤導及欺詐行為

10.     目前香港已有法例規管誤導商品說明。此外亦有其他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措施 ( 例如消費品安全,管制免責條款及不正當的營商手法 )。近期消委會又發表了一份諮詢文件「如何改善對廣告之監管」,目的針對一些欺詐及不公平的市場推廣手法,改善香港在這方面的規管。

11.     鑑於現行的保障消費者措施,如果為要防避消費者被誤導,減少問題發生,因而限制他們的選擇,反對第十九段條文,極之不合情理。

12.     要解決市場上誤導及混淆消費者視聽的問題,一定要有一套配合行業自律,行政或立法的機制去防止市場上不正當營商手法,這樣才可以為經營者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環境,並保障消費者。

13.     消委會經常透過教育活動和宣傳推廣運動去提醒消費者作出明智的選擇,鑑別市場上不同途徑入口貨品。例如消委會常提醒消費者留意商品標籤和確保銷售後的服務等等,旨在令消費者面對眾多選擇時,要衡量是否物有所值及要平行各樣因素。

總結

14.     消委會相信草案委員會明白第十九段條文之重要性,因為此條文:

  • 能確使香港消費者和整體香港社會,繼續享受開放市場帶來的益處
  • 可提供給香港消費者更多選擇。
  • 配合我們的一貫開放精神,使香港繼續成為自由貿易環境一個典範。

15.     消委會更相信委員會了解任何因自由出入口政策 ( 無論是因第十九段條文或香港其他政策 )所帶來的市場問題,應該由適當消費者保障的措施去解決,絕對不應該利用商標保障法例去限制合理商業活動、收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