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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售卖含尼古丁液体供电子烟使用被捕(附图)

  • 2017.11.07

衞生署与警方今日(十一月七日)採取联合行动,在东涌拘捕一名28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两款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产品,以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俗称电子烟)。

衞生署根据市民投诉,发现有人透过社交网站出售上述产品,于是向卖家购得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尼古丁。警方在今日的行动中拘捕该名卖家,他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註册药剂製品。

衞生署正继续有关调查。

根据条例,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属药剂製品,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註册才可在香港售卖。此外,第1部毒药只可在註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註册药剂製品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的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衞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衞生署嘑籲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应尽快戒烟。市民可透过衞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寻求戒烟服务。市民亦可于衞生署控烟办公室网站(www.tco.gov.hk)了解戒烟资讯。


衞生署与警方今日(十一月七日)採取联合行动,在东涌拘捕一名28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两款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产品,以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俗称电子烟)。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11/07/P20171107008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