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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竹笙样本防腐剂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 2016.09.05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五日)公布,一个散装及一个预先包装竹笙样本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中心正跟进事件。
 
发言人说:「中心在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下,分别从湾仔和大埔两个零售点抽取的散装竹笙样本和预先包装竹笙样本检出过量二氧化硫,含量分别为百万分之四千和百万分之二千七百九十。两个样本皆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五百。」
 
有关预先包装竹笙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野生竹笙
包装商:合昌海产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净重:每包75.5克/二両
 
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发现涉事的湾仔零售点已没售卖散装竹笙,而有关大埔零售点则已按中心指令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及分销情况。
 
二氧化硫是一种经常用于乾菜、乾果、腌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等不同种类食物中的防腐剂。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按上述不合格样本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不过,个别人士对这种防腐剂有过敏反应,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市民如食用上述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尽快求医。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市民则应向可靠的商贩购买食物,同时应保持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些化学物。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9/05/P2016090500857.htm?fontSiz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