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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突击搜查零售店涉嫌非法售卖含尼古丁作电子烟用的液体

  • 2016.06.29

卫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九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一间位于旺角的零售店铺,涉嫌非法售卖一款名为Liqua Original Smoke Juice Cuban Cigar Tobacco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该产品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即电子烟。

署方早前从上述店铺购得上述产品的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样本含第1部毒药尼古丁。

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三十四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和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卫生署发言人说:「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属药剂制品,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才可在香港售卖。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未经管理局评核,其安全、品质及效能未获保证。」

此外,第1部毒药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的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呼吁吸烟人士戒烟,他们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市民亦可于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网站(www.tco.gov.hk)了解戒烟资讯。

图片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6/29/P201606290729.htm